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p; (四)充分发挥政务大厅的作用
政务大厅作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发挥大厅的功能和作用。已进驻的单位,要充分授权,要严格实行“一区、一局、一长、一章”工作机制,即:大厅划分的工作区,一个区为一个职能局的现场办公地点;每区必须有一名副局长或局长授权的股级以上人员现场办公,每区有一枚能行使该局权力的“审批专用章”,严禁只授不理,搞“体外循环”。进驻大厅的单位要在5月1日前将本单位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征收项目全部引入大厅办理;要进一步完善大厅工作规范、公开办法、投诉受理、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政务大厅高效、规范运行。
四、抓保障,进一步提升公开的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纪委监督检查、人大政协监督、部门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硬性任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权力部位,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出成效。
(二)强化制度建设。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各项制度和办法,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程序和方式,建立工作评价、考核制度,围绕行政权力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评价和考核,形成自我检验、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要把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等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形成综合效应,提高整体效果。
(三)强化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民主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组织评议、严格组织考评;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今年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关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投诉受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对违反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开展监督检查,要把查办不公开、假公开和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违反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作为今年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及时受理、查处搞假公开、虚公开,欺上瞒下不公开的典型案件,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依照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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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厅作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发挥大厅的功能和作用。已进驻的单位,要充分授权,要严格实行“一区、一局、一长、一章”工作机制,即:大厅划分的工作区,一个区为一个职能局的现场办公地点;每区必须有一名副局长或局长授权的股级以上人员现场办公,每区有一枚能行使该局权力的“审批专用章”,严禁只授不理,搞“体外循环”。进驻大厅的单位要在5月1日前将本单位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征收项目全部引入大厅办理;要进一步完善大厅工作规范、公开办法、投诉受理、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政务大厅高效、规范运行。
四、抓保障,进一步提升公开的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纪委监督检查、人大政协监督、部门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硬性任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权力部位,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出成效。
(二)强化制度建设。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各项制度和办法,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程序和方式,建立工作评价、考核制度,围绕行政权力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行评价和考核,形成自我检验、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要把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等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形成综合效应,提高整体效果。
(三)强化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民主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组织评议、严格组织考评;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今年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关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投诉受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对违反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开展监督检查,要把查办不公开、假公开和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违反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作为今年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及时受理、查处搞假公开、虚公开,欺上瞒下不公开的典型案件,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依照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