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安排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按照这次全县基层组织整顿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对全县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认真听取党外群众意见,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一律平等,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
二、评议目的
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特别是在推进全县各项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此来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畅通出口,加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力度,纯洁党的组织,净化党的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评议内容
1、对机关事业单位党员评议的重点,主要看是否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是否围绕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特点积极主动开展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各方面起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具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全局观念,是否按要求交纳党费。
2、对农民党员评议的重点主要看,是否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是否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学科技、学法律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是否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活动,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按期交纳党费。
3、对企业党员评议的重点,主要是看是否为企业的发展壮大献计献策,积极主动地提合理化建议,是否尽职尽责,为企业发展生产贡献力量,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下岗职工党员是否带头再就业,带领下岗职工再就业,为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是否按党组织要求参加组织活动,按期交纳党费。
4、对离退休党员根据身体状况评议的重点是看,是否加强学习,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是否带头参加有意义的公益性活动,是否按党组织要求参加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
四、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
1.学习教育。各基层党组织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新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组织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提高对党的认识。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联系自已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学习十六大精神,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深化改革、保持廉洁、加强纪律的认识、态度和行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解剖自己、带头评议别人,对不易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的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内互评后,可采取座谈会、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整改提高。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那些不参加活动,不发挥党员作用,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的党员,要畅通出口,按党章的规定,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履行相关的组织程序,劝其不愿上进的行为或予以除名。
五、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全面衡量,区别不同情况,妥善进行处置。力求既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慎重处理,不误伤同志。
(一)处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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