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建设
5、加强资金管理。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国家和省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严禁截流、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
(四)、坚持建养并重的原则,强化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
公路建设,三分在建,七分在养,按照省政府新出台的《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做到管养分离,市场有序,保障投入,专款专用,科学养护,有路必养,保障畅通的原则。”《办法》和《细则》中明确规定,县市征收的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上按总数的70-80%用于公路养护,由县级公路部门,根据路况编制年度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并下达计划。要求用于养护生产的转移支付资金,由县政府拨付交通主管部门管理使用。为此,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机遇,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科学的养路费征收计划,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在财务管理上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益,用好农村公路养护的转移支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进一步深化养护体制改革,成立养护公司,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积极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确保路路畅通。
(五)建立领导组织,强化责任落实
为保证“十一五”期间我且县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高标准完成,县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交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同时成立xxx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办公室,工程办设在县交通局,负责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技术指导。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乡长负总责,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和一名具体工作人员,常年抓公路建设,并与其它工作脱勾。各行政村也要成立由村长负总责领导组织,搞好农村公路建设的服务和监督。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各行政村必须无偿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用水、用电以及取土和原材料场地等。
(六)建立奖惩制度,调动各方公路建设工作积极性
自2006年起,县政府将把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每年度将定期对农村公路建设进行评比表彰,将评出1个先进乡镇,奖金3万元,评出2个先进村,奖金分别为1万元,对验收不合格的村2年内不列通村项目,三年后再议。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县“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建设(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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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持建养并重的原则,强化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
公路建设,三分在建,七分在养,按照省政府新出台的《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做到管养分离,市场有序,保障投入,专款专用,科学养护,有路必养,保障畅通的原则。”《办法》和《细则》中明确规定,县市征收的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上按总数的70-80%用于公路养护,由县级公路部门,根据路况编制年度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并下达计划。要求用于养护生产的转移支付资金,由县政府拨付交通主管部门管理使用。为此,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机遇,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科学的养路费征收计划,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在财务管理上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益,用好农村公路养护的转移支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进一步深化养护体制改革,成立养护公司,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积极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确保路路畅通。
(五)建立领导组织,强化责任落实
为保证“十一五”期间我且县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高标准完成,县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交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同时成立xxx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办公室,工程办设在县交通局,负责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技术指导。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乡长负总责,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和一名具体工作人员,常年抓公路建设,并与其它工作脱勾。各行政村也要成立由村长负总责领导组织,搞好农村公路建设的服务和监督。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各行政村必须无偿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用水、用电以及取土和原材料场地等。
(六)建立奖惩制度,调动各方公路建设工作积极性
自2006年起,县政府将把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每年度将定期对农村公路建设进行评比表彰,将评出1个先进乡镇,奖金3万元,评出2个先进村,奖金分别为1万元,对验收不合格的村2年内不列通村项目,三年后再议。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县“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建设(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