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职中“五五”普法规划
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做好总结、自检工作,接受永昌县教育局、永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进一步完善我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学校党支部书记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指标。
2、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学校党支部负责全校“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各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政教处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在全体师生员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班集体发挥资源优势在校内外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人制宜,防止形式主义,注重实效。
3、落实法制宣传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校党支部中心组学法制度,把集体学习法律纳入中心组学习制度范畴,每年集中学习一次,中心组成员每年不少于一篇学法心得体会;进一步完善教师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年度考核制度。每个教师要有10学时以上的法律知识学习,并参加全校统一组织的普法知识考试。
4、加强阵地建设。设立法制橱窗和画廊,校报、校园网、校广播电台要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继续举办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周活动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要把宣传法律知识作为重要内容。
6、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以及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结合学校的实际,加强针对性,适时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7、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保障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中国共产党永昌县委宣传部、永昌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文件精神,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学校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证“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永昌职中“五五”普法规划(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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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进一步完善我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学校党支部书记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指标。
2、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学校党支部负责全校“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各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政教处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在全体师生员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班集体发挥资源优势在校内外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人制宜,防止形式主义,注重实效。
3、落实法制宣传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校党支部中心组学法制度,把集体学习法律纳入中心组学习制度范畴,每年集中学习一次,中心组成员每年不少于一篇学法心得体会;进一步完善教师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年度考核制度。每个教师要有10学时以上的法律知识学习,并参加全校统一组织的普法知识考试。
4、加强阵地建设。设立法制橱窗和画廊,校报、校园网、校广播电台要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继续举办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周活动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要把宣传法律知识作为重要内容。
6、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以及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结合学校的实际,加强针对性,适时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7、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保障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中国共产党永昌县委宣传部、永昌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文件精神,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学校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证“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永昌职中“五五”普法规划(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