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行政效能建设和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汇报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五)制定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我局制定了各项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并规定若发现一例责任事故,就给予待岗处理。
第三、行政效能建设及政务公开执行情况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从城乡建设部门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效果来看,我们狠抓了以下四个关键环节,来实现科学规范内部机制建设,强化建设部门行政效能。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制约机关效能建设的根本问题是人,而干部教育培训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所以,市建设局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并把有关规定贯彻到行政管理的全过程,同时通过举办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干部职工培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强化各类业务素养,不断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和行政能力教育,在解决“我愿意服务”的同时,做到“我能够服务”,干部职工的行政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二)引入科学管理机制。
制度建设是效能建设的基础。市建设局从基本工作职能和具体业务出发,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依法行政、清正廉洁”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结合实际完善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来规范公共行政行为,根据合法性、合理性的原则,体现改革发展、职能转变和从严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绩效考评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基本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机关效能制度体系,从而把机关的管理活动、服务范畴、行政目标等纳于规范的科学管理体系之中。同时,针对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的作风漂浮、工作不实、职责不清、办事推诿、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以及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开展的行政效能专项治理。同时,充分发挥局纪检组监督职能,对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受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行政效能的不断提高。
(三)以政务公开来提高行政程序的透明度。
推行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对容易产生“暗箱操作”的关键环节,对群众关心和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都实行公开办理的制度,特别是项目审批、收费标准、办证审照、批钱批物以及行政处罚等事项,补充完善了城市规划办事公开制度、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办事公开制度、行政审批制度、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建设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财产和收入申报制度等6项制度,不断提高行政程序的透明度,凡是法律法规要求,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要对外公开,同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杜绝以权谋私,规范依法行政的行为,消除不公平现象,并积极引导群众广泛参议,接受群众社会监督,从而保证领导班子凝聚智慧,做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四)加强源头治理工作。
在具体工作的开展中,不断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从“钱、权、人”三个重点部位入手,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抓起,重点围绕建设行政部门的“三审、两交易、一服务” 的关键环节(三审即各种资质资格的审查、评优评奖的审定、规划的审批;两交易即工程承发包和房地产交易;一服务即公用事业各项服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按照程序办事。
第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认真总结以上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深深地认识到,由于在观念、体制等方面的影响,在开展工作的深度上和把握政策的能力上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旧体制亟待理顺。由于历史遗留等原因,造成了#体制不理顺,存在林地权属相争、责权不明确的客观事实,而城乡建设与管理饱受其害,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城市管理力度抓不紧,相关制度落实和行政执法上仍存在死角。
(二)行政办公基础设施仍需完善。由于建市晚,经济底子薄,目前普遍存在行政办公基础设施水平低、办公设备简陋现象,由于条件所限,一些例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及听证制度等未能全面建设与实施。
(三)机构性质理顺跟不上。由于一些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被取消,或收费、罚没款财政不予返还,造成一些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没有资金来源,或收不抵支,导致无法开展正常工作,也就无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办事。所以,在执行《行政许可法》的过程中,建议机构管理部门调整事业单位的性质或财政拨款方式,这样会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总之,经过深入调研,通过创新体制、创新服务,强化源头治理,使我们在学习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分析新形势,总结经验与教训,采取新举措,克服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建设局行政效能建设和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汇报(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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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制定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我局制定了各项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并规定若发现一例责任事故,就给予待岗处理。
第三、行政效能建设及政务公开执行情况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从城乡建设部门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效果来看,我们狠抓了以下四个关键环节,来实现科学规范内部机制建设,强化建设部门行政效能。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制约机关效能建设的根本问题是人,而干部教育培训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所以,市建设局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并把有关规定贯彻到行政管理的全过程,同时通过举办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干部职工培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强化各类业务素养,不断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和行政能力教育,在解决“我愿意服务”的同时,做到“我能够服务”,干部职工的行政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二)引入科学管理机制。
制度建设是效能建设的基础。市建设局从基本工作职能和具体业务出发,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依法行政、清正廉洁”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结合实际完善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来规范公共行政行为,根据合法性、合理性的原则,体现改革发展、职能转变和从严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绩效考评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基本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机关效能制度体系,从而把机关的管理活动、服务范畴、行政目标等纳于规范的科学管理体系之中。同时,针对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的作风漂浮、工作不实、职责不清、办事推诿、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以及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开展的行政效能专项治理。同时,充分发挥局纪检组监督职能,对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受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行政效能的不断提高。
(三)以政务公开来提高行政程序的透明度。
推行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对容易产生“暗箱操作”的关键环节,对群众关心和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都实行公开办理的制度,特别是项目审批、收费标准、办证审照、批钱批物以及行政处罚等事项,补充完善了城市规划办事公开制度、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办事公开制度、行政审批制度、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建设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财产和收入申报制度等6项制度,不断提高行政程序的透明度,凡是法律法规要求,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要对外公开,同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杜绝以权谋私,规范依法行政的行为,消除不公平现象,并积极引导群众广泛参议,接受群众社会监督,从而保证领导班子凝聚智慧,做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四)加强源头治理工作。
在具体工作的开展中,不断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从“钱、权、人”三个重点部位入手,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抓起,重点围绕建设行政部门的“三审、两交易、一服务” 的关键环节(三审即各种资质资格的审查、评优评奖的审定、规划的审批;两交易即工程承发包和房地产交易;一服务即公用事业各项服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按照程序办事。
第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认真总结以上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深深地认识到,由于在观念、体制等方面的影响,在开展工作的深度上和把握政策的能力上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旧体制亟待理顺。由于历史遗留等原因,造成了#体制不理顺,存在林地权属相争、责权不明确的客观事实,而城乡建设与管理饱受其害,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城市管理力度抓不紧,相关制度落实和行政执法上仍存在死角。
(二)行政办公基础设施仍需完善。由于建市晚,经济底子薄,目前普遍存在行政办公基础设施水平低、办公设备简陋现象,由于条件所限,一些例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及听证制度等未能全面建设与实施。
(三)机构性质理顺跟不上。由于一些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被取消,或收费、罚没款财政不予返还,造成一些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没有资金来源,或收不抵支,导致无法开展正常工作,也就无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办事。所以,在执行《行政许可法》的过程中,建议机构管理部门调整事业单位的性质或财政拨款方式,这样会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总之,经过深入调研,通过创新体制、创新服务,强化源头治理,使我们在学习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分析新形势,总结经验与教训,采取新举措,克服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建设局行政效能建设和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汇报(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