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六个必须构成和谐社会通盘方案
“六个必须”通盘方案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5日的政治局会议提出了“六个必须”,叶笃初认为,这六个方面构成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通盘方案。
这“六个必须”依次为: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必须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
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
叶笃初说,作为通盘方案的“六个必须”并非简单的并列关系,而是互相衔接、交错的。“以人为本”是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高原则;科学发展观则是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条红线;其他四个方面,涉及到发展、改革、稳定、执政等各个方面。
以往经验集大成
在“六个必须”等极为原则性的表述中,有不少新内容,如“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等。叶笃初说,这是对以往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新的总结。
叶笃初表示,自十六大提出“社会更加和谐”,尤其是自十六届四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两年来,我们党在这方面的认识上逐渐深化,理论更加成熟,经验更加充实,机制体制也趋于完备。“‘六个必须’这个通盘方案本身就是对以往研究、探索中的新概括。”叶笃初说。
在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五个方面的内容,如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等。
在2005年2月的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中央又在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两方面提出了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九大课题。成为后来几年理论、政策、工作研究的提要,也为即将到来的六中全会作了准备参考。
叶笃初称,这两年中,对于社会情况的调查研究没有停止,解决群众实际利益问题没有中断,健全完善社会管理机制没有放松。正是在以往实践、理论的基础上,中央总结出“六个必须”,涵盖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方面面。
中央还曾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新的重大课题,很多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叶笃初表示,六中全会尽管是一次集大成的历史性会议,但仍然不能设想毕其功于一役。像经济改革、精神文明建设,都是经历了两次中央全会的推动。对当前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些问题,同样还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认识过程。
《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六个必须构成和谐社会通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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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六个必须”依次为: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必须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
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
叶笃初说,作为通盘方案的“六个必须”并非简单的并列关系,而是互相衔接、交错的。“以人为本”是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高原则;科学发展观则是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条红线;其他四个方面,涉及到发展、改革、稳定、执政等各个方面。
以往经验集大成
在“六个必须”等极为原则性的表述中,有不少新内容,如“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等。叶笃初说,这是对以往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新的总结。
叶笃初表示,自十六大提出“社会更加和谐”,尤其是自十六届四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两年来,我们党在这方面的认识上逐渐深化,理论更加成熟,经验更加充实,机制体制也趋于完备。“‘六个必须’这个通盘方案本身就是对以往研究、探索中的新概括。”叶笃初说。
在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五个方面的内容,如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等。
在2005年2月的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中央又在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两方面提出了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九大课题。成为后来几年理论、政策、工作研究的提要,也为即将到来的六中全会作了准备参考。
叶笃初称,这两年中,对于社会情况的调查研究没有停止,解决群众实际利益问题没有中断,健全完善社会管理机制没有放松。正是在以往实践、理论的基础上,中央总结出“六个必须”,涵盖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方面面。
中央还曾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新的重大课题,很多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叶笃初表示,六中全会尽管是一次集大成的历史性会议,但仍然不能设想毕其功于一役。像经济改革、精神文明建设,都是经历了两次中央全会的推动。对当前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些问题,同样还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认识过程。
《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六个必须构成和谐社会通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