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
力,建设高标准小康嘎查村”为主要内容的“双增一建”活动和在农牧民党员中开展的以“提高科技素质、提高致富本领、带头致富、带动致富”为主要内容的“双提、双带”活动,继续开展好我县的自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的“双强”党组织书记及争做致富带头人,争做带领群众致富带头人的“双争”农民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评比竞赛活动,每年“七一”期间将对活动进行总结评比和表彰。六是以人为本,深化基层党组织民主政治建设。县委组织部要全面总结“两推一选”产生党组织,“三推一定一考两公示”发展农民党员和实行“双票制”,建立“警示制”评议党员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出三项工作的规范化操作范本,以制度的形式长期坚持。以提高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力和义务相统一为目的,进行乡镇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探索乡镇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形式,进一步提高乡镇党委决策的科学性,拓宽乡镇党委密切联系群众的渠道,增加党代表参政议政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拓展农村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试点工作,探索“三会一课”的新模式;开展以人为本,增强村级党组织亲和力试点工作,提高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完善乡镇外出党员管理中心建设,成立林西县外出党员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对发展县域经济有突出贡献的外出党员名录和联系卡,由县委组织部协同乡镇党委共同管理。同时,在有条件的乡镇成立党员中心活动室,为流入到中心城镇的党员提供集中性的活动场所。按照“三推一定一考两公示”的作法,做好农民党员发展工作。对政治素质较好,年纪轻,有文化的青年农民、大中专毕业回乡青年、退伍军人、乡村企业负责人以及致富能手中的优秀分子进行重点培养,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四、“三级联创”活动的验收及评比
“三级联创”活动的验收评比实行逐级考核推荐、年度评比、上级审定、动态管理的办法,本着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坚持标准的原则。县委按照市委下达的标准进行自检自验后,向市委提出申请参加基层组织先进旗县区的评选。“群众满意的县直部门”、“五星级”乡镇党委及“五星级”村党组织的评选由县委组织部制定具体的验收评比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对“群众满意的县直部门”和“五星级”乡镇党委的验收,以县委组织部为主体。评比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社会公开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自评与上评、下评、互评相结合,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活动的实际效果。确定“群众满意的县直部门”和“五星级”乡镇党委,由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写出自检报告,由县委组织部按照验收评比细则及评选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后报县委审定。对“五星级”村党组织的验收以乡镇党委为主体,确定“五星级”村党组织由行政村党组织写出自检报告报乡镇党委,由乡镇党委检查验收后报县委组织部申请复检,县委组织部复检后报县委审定。“群众满意的县直部门”、“五星级”乡镇党委、“五星级”村党组织由县委进行统一命名和表彰。命名表彰不搞“终身制”,每三年为一个有效期限,到期重新参加新一轮评选。有效期内,如发生与其称号不相称的严重问题,取消其荣誉称号。发生恶性涉农案件、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弄虚作假及县委要求的重点专项推进工作排名靠后的单位不被列入评选对象。县直参加评选表彰的涉农部门主要有:财政局、地税局、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扶贫办、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公安局、司法局、科技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广电中心、气象局、信用联社等单位。
五、切实加强对“三级联创”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一)健全领导责任制。县委将调整充实“三级联创”活动领导小组,建立联系会议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三级联创”活动的组织领导。继续坚持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乡镇包行政村制度,除了抓好其他工作外,要将“三级联创”活动作为一项工作重点,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工作上。继续坚持重点工作督办制,对各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在“三级联创”工作中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及时的,由县委组织部下达重点工作督办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调度“一把手”说明情况。继续实行组织委员末位转岗制,对连续两年“三级联创”工作没起色,年度检查验收排名在后两位的组织委员,按组织程序转换其工作岗位。继续实行组织员包片制,将全县16个乡镇分片划区,由县委组织员实行包片管理,由于组织员工作不到位,致使所包乡镇工作滞后的,要负联带责任。各乡镇党委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从本乡镇、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创建规划,完善创建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在“创”上下功夫,在“联“上抓落实,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三级联创“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工作方法。对基础较好、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乡镇党委和行政村党组织,要鼓励他们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上水平;对工作处于一般状态的乡镇党委和行政村党组织,要引导他们增强创先争优意识,激励他们奋力争先;对工作中存在较大差距的乡镇党委和行政村党组织,要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尽快扭转被动局面。县委组织部要建立督查工作制度,经常深入基层,采取多种方式,对“三级联创”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组织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搞好活动规划、组织检查和工作指导。纪检机关要研究建立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约束机制,宣传部门要加强对 《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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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级联创”活动的验收及评比
“三级联创”活动的验收评比实行逐级考核推荐、年度评比、上级审定、动态管理的办法,本着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坚持标准的原则。县委按照市委下达的标准进行自检自验后,向市委提出申请参加基层组织先进旗县区的评选。“群众满意的县直部门”、“五星级”乡镇党委及“五星级”村党组织的评选由县委组织部制定具体的验收评比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对“群众满意的县直部门”和“五星级”乡镇党委的验收,以县委组织部为主体。评比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社会公开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自评与上评、下评、互评相结合,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活动的实际效果。确定“群众满意的县直部门”和“五星级”乡镇党委,由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写出自检报告,由县委组织部按照验收评比细则及评选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后报县委审定。对“五星级”村党组织的验收以乡镇党委为主体,确定“五星级”村党组织由行政村党组织写出自检报告报乡镇党委,由乡镇党委检查验收后报县委组织部申请复检,县委组织部复检后报县委审定。“群众满意的县直部门”、“五星级”乡镇党委、“五星级”村党组织由县委进行统一命名和表彰。命名表彰不搞“终身制”,每三年为一个有效期限,到期重新参加新一轮评选。有效期内,如发生与其称号不相称的严重问题,取消其荣誉称号。发生恶性涉农案件、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弄虚作假及县委要求的重点专项推进工作排名靠后的单位不被列入评选对象。县直参加评选表彰的涉农部门主要有:财政局、地税局、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扶贫办、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公安局、司法局、科技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广电中心、气象局、信用联社等单位。
五、切实加强对“三级联创”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一)健全领导责任制。县委将调整充实“三级联创”活动领导小组,建立联系会议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三级联创”活动的组织领导。继续坚持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乡镇包行政村制度,除了抓好其他工作外,要将“三级联创”活动作为一项工作重点,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工作上。继续坚持重点工作督办制,对各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在“三级联创”工作中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及时的,由县委组织部下达重点工作督办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调度“一把手”说明情况。继续实行组织委员末位转岗制,对连续两年“三级联创”工作没起色,年度检查验收排名在后两位的组织委员,按组织程序转换其工作岗位。继续实行组织员包片制,将全县16个乡镇分片划区,由县委组织员实行包片管理,由于组织员工作不到位,致使所包乡镇工作滞后的,要负联带责任。各乡镇党委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从本乡镇、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创建规划,完善创建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在“创”上下功夫,在“联“上抓落实,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三级联创“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工作方法。对基础较好、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乡镇党委和行政村党组织,要鼓励他们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上水平;对工作处于一般状态的乡镇党委和行政村党组织,要引导他们增强创先争优意识,激励他们奋力争先;对工作中存在较大差距的乡镇党委和行政村党组织,要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尽快扭转被动局面。县委组织部要建立督查工作制度,经常深入基层,采取多种方式,对“三级联创”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组织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搞好活动规划、组织检查和工作指导。纪检机关要研究建立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约束机制,宣传部门要加强对 《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