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
创建典型的宣传,政法部门要抓好农村的社会稳定,各涉农部门要为发展农村经济提供业务指导、资金支持和技术服务,民政、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要抓好村委会、团支部、妇代会等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垂直管理部门的党委(党组),要把在本系统基层单位开展创建活动,作为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推动业务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切实履行好职责,要配合乡镇党委对本系统基层单位的创建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好创建活动。
《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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