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散论
他的工作作出评价,也就起不到监督作用。为了提高监督的有效性,便于随时可以进行检查监督,一方面应该尽量将做事者的工作细化,明确各项具体内容的完成时间或明确各时间点应该完成哪些工作,另一方面,对于那些不便严格规定完成时间的工作,应该让做事者定期主动地报告工作动态。
工作的完成时间是一个责任时线(承担责任的时间界线),也就是说做事者从此开始将要对他的工作的质量承担责任,监督者从这时开始可以对他的工作追究责任。利用好责任时线,能够迫使做事者(包括下级监督者)自觉做好工作。
既然做得好,就不怕监督。害怕监督的,要么是没有信心做好,要么是故意想搞名堂。
一些领导干部表示:愿意接受群众的监督。这表面看来似乎很大度、光明磊落,其实是远远不够的。接受监督毕竟还是一种被动的行为,作为一名光明磊落、心胸开阔、有信心把工作做好的领导干部,应该是主动让群众来监督,不必等人家来检查,自动地将有关情况公开、让群众参与,并且是将监督制度化、建立监督机制。
六,监督机制机制
有了先进的监督方法、手段,是否就一定能搞好监督工作呢?不一定,更重要的是还要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是比监督方法、手段更高一层的东西,是一种从各个方面来保证监督能够得以有效实施、达到预定效果的系统工程。监督方法、手段是监督机制中的组成部分。
监督机制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主体方面的也就是监督者方面的体系和制度。另一方面是客体方面即被监督者方面的,它主要是在被监督者的管理制度中蕴藏的具有监督作用的、有利于监督的内容。这两方面往往是相互有联系的、相辅相成的,因此,建立监督机制的时候应该注意从这两个方面着手。
作为一个机构来说,其本身的监督机制是其管理机制的组成部分,是管理机制中具有监督功能的内容。监督机制在管理机制中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可分离的部分,而是渗透在整个管理机制中的,与其它内容有机地结合。之所以要把监督机制这个概念单独拿出来论述,是为了强调管理机制中的监督的内容,提高人们的监督意识,在构建管理机制的时候特别注意构建有关监督的内容。
那么什么叫做“机制”呢?
由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辞海》缩印本中关于“机制”的解释是:“原指机器的构造和动作原理,生物学和医学在研究一种生物的功能(例如光合作用或肌肉收缩)时,常借指其内在工作方式,包括有关生物结构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及其间发生的各种变化过程的物理、化学性质和相互联系。”
可以这样理解:机制就是客观事物内部各个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以及在运动中相互影响的模式,简单地说就是指运动体系与运动规律的有机结合。
在管理学中与机制相近的概念是体制。体制就是体系和制度的结合。以往我们更多的是使用体制一词。那么机制与体制有什么不同呢?
“机制”是客观性的。不论是其所包含的体系还是规律,都是客观的。体系是物质的,当然也就是客观的,而其规律也是客观规律。所以由这两者结合而成的机制也是客观的。我们知道,物质运动的依据有两个,一个是规律,一个是物质条件,只要物质条件具备了,它就会按照固有的规律运动、产生固然的结果。所以机制运作的结果也就是固然的。
而 “体制”则不完全是客观的性,它有主观的成份,即属于意识形态领域的东西——制度。制度是人为建立、制定的,它可能是合理的,也可能是不合理的。它可能被体现出来,也可能不被体现出来(制度没有被执行、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也就是没有被体现出来,它仍然只是一纸空文)。当一种制度不能被体现出来的时候,这种制度就是不科学的、不符合客观规律的。不论制度是否能被体现出来,它本身都是主观的东西。虽然体系本身是物质性的即客观的东西,但它是人为建立的,是按照制度来建立的,它也有主观性。由于体系是按照制度来建立的,是为了实现制度的,制度一改变,体系也就跟着改变,所以我们说体制不合理的时候,主要是指制度不合理,而不去说体系合不合理。制度是体制的核心。
由于制度不是客观的东西,因此体制也就不是完全客观的,于是体制运作的结果也就不会是固然的,不一定会达到设定的效果。当制度不够严密的情况下,体系在运作的时候,人们没有充足的、详细具体的规则依据来执行(即无章可循),就只有按主观想象或意愿来执行,而各人的主观想象或意愿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因此最终结果也就不都一样。所以说,体制的运作结果不是客观的、固然的。当然,如果体系中的操作者故意违背制度,那么体制就更加不会达到体制制定者预期的结果。
当人们将 “机制”概念引入到管理学中的时候,是指一种达到机制境界的体制,或者说是指体制的升华。这种体制是科学、合理的,尤其是其制度是完美得象客观规律一样,在运作时基本上是会象客观物质运动那样按部就班地进行的,少有人为意识影响的可能,只要条件具备,就会产生预定的结果。
所以,现代管理中的机制指的是一种完美的管理体制。因此我们只能说“我们的体制有问题”,而不能说“我们的机制有问题”,只能说“体制改革”,而不能说“机制改革”。
然而,实际上,人们建立的体制是不可能达到绝对完美的,也就是说,管理中真正的机制是不存在的。于是人们就退而求其次,把那些近乎完美的体制也称之为机制。不是所有的体制都可以称之为机制。
从“体制”观念向“机制”观念的转变,也就是从主观化向客观化的转变,即减少管理工作中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管理学的研究目的,就是要减少管理中的不客观成份,使其更客观化,结果更具有固然性。这就象制造傻瓜相机一样。傻瓜相机不需要人们有很高的操作技巧,不论什么人,只要简单地、按部就班地操作就能达到固然的效果。一个好的管理体制,就应该是象一台傻瓜相机,并不需要工作人员有很高的个人素质。
当然,由于不可能存在绝对完美的管理体制(即真正的管理机制),因此不免总有一些事情、一些环节需要人们靠主观意识来处理,因此强调个人的自身素质永远是很必要的。为了防止个人主观意识不当而造成工作的成效的偏差,应该实行民主化管理。
要建立管理机制, 《监督散论(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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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完成时间是一个责任时线(承担责任的时间界线),也就是说做事者从此开始将要对他的工作的质量承担责任,监督者从这时开始可以对他的工作追究责任。利用好责任时线,能够迫使做事者(包括下级监督者)自觉做好工作。
既然做得好,就不怕监督。害怕监督的,要么是没有信心做好,要么是故意想搞名堂。
一些领导干部表示:愿意接受群众的监督。这表面看来似乎很大度、光明磊落,其实是远远不够的。接受监督毕竟还是一种被动的行为,作为一名光明磊落、心胸开阔、有信心把工作做好的领导干部,应该是主动让群众来监督,不必等人家来检查,自动地将有关情况公开、让群众参与,并且是将监督制度化、建立监督机制。
六,监督机制机制
有了先进的监督方法、手段,是否就一定能搞好监督工作呢?不一定,更重要的是还要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是比监督方法、手段更高一层的东西,是一种从各个方面来保证监督能够得以有效实施、达到预定效果的系统工程。监督方法、手段是监督机制中的组成部分。
监督机制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主体方面的也就是监督者方面的体系和制度。另一方面是客体方面即被监督者方面的,它主要是在被监督者的管理制度中蕴藏的具有监督作用的、有利于监督的内容。这两方面往往是相互有联系的、相辅相成的,因此,建立监督机制的时候应该注意从这两个方面着手。
作为一个机构来说,其本身的监督机制是其管理机制的组成部分,是管理机制中具有监督功能的内容。监督机制在管理机制中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可分离的部分,而是渗透在整个管理机制中的,与其它内容有机地结合。之所以要把监督机制这个概念单独拿出来论述,是为了强调管理机制中的监督的内容,提高人们的监督意识,在构建管理机制的时候特别注意构建有关监督的内容。
那么什么叫做“机制”呢?
由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辞海》缩印本中关于“机制”的解释是:“原指机器的构造和动作原理,生物学和医学在研究一种生物的功能(例如光合作用或肌肉收缩)时,常借指其内在工作方式,包括有关生物结构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及其间发生的各种变化过程的物理、化学性质和相互联系。”
可以这样理解:机制就是客观事物内部各个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以及在运动中相互影响的模式,简单地说就是指运动体系与运动规律的有机结合。
在管理学中与机制相近的概念是体制。体制就是体系和制度的结合。以往我们更多的是使用体制一词。那么机制与体制有什么不同呢?
“机制”是客观性的。不论是其所包含的体系还是规律,都是客观的。体系是物质的,当然也就是客观的,而其规律也是客观规律。所以由这两者结合而成的机制也是客观的。我们知道,物质运动的依据有两个,一个是规律,一个是物质条件,只要物质条件具备了,它就会按照固有的规律运动、产生固然的结果。所以机制运作的结果也就是固然的。
而 “体制”则不完全是客观的性,它有主观的成份,即属于意识形态领域的东西——制度。制度是人为建立、制定的,它可能是合理的,也可能是不合理的。它可能被体现出来,也可能不被体现出来(制度没有被执行、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也就是没有被体现出来,它仍然只是一纸空文)。当一种制度不能被体现出来的时候,这种制度就是不科学的、不符合客观规律的。不论制度是否能被体现出来,它本身都是主观的东西。虽然体系本身是物质性的即客观的东西,但它是人为建立的,是按照制度来建立的,它也有主观性。由于体系是按照制度来建立的,是为了实现制度的,制度一改变,体系也就跟着改变,所以我们说体制不合理的时候,主要是指制度不合理,而不去说体系合不合理。制度是体制的核心。
由于制度不是客观的东西,因此体制也就不是完全客观的,于是体制运作的结果也就不会是固然的,不一定会达到设定的效果。当制度不够严密的情况下,体系在运作的时候,人们没有充足的、详细具体的规则依据来执行(即无章可循),就只有按主观想象或意愿来执行,而各人的主观想象或意愿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因此最终结果也就不都一样。所以说,体制的运作结果不是客观的、固然的。当然,如果体系中的操作者故意违背制度,那么体制就更加不会达到体制制定者预期的结果。
当人们将 “机制”概念引入到管理学中的时候,是指一种达到机制境界的体制,或者说是指体制的升华。这种体制是科学、合理的,尤其是其制度是完美得象客观规律一样,在运作时基本上是会象客观物质运动那样按部就班地进行的,少有人为意识影响的可能,只要条件具备,就会产生预定的结果。
所以,现代管理中的机制指的是一种完美的管理体制。因此我们只能说“我们的体制有问题”,而不能说“我们的机制有问题”,只能说“体制改革”,而不能说“机制改革”。
然而,实际上,人们建立的体制是不可能达到绝对完美的,也就是说,管理中真正的机制是不存在的。于是人们就退而求其次,把那些近乎完美的体制也称之为机制。不是所有的体制都可以称之为机制。
从“体制”观念向“机制”观念的转变,也就是从主观化向客观化的转变,即减少管理工作中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管理学的研究目的,就是要减少管理中的不客观成份,使其更客观化,结果更具有固然性。这就象制造傻瓜相机一样。傻瓜相机不需要人们有很高的操作技巧,不论什么人,只要简单地、按部就班地操作就能达到固然的效果。一个好的管理体制,就应该是象一台傻瓜相机,并不需要工作人员有很高的个人素质。
当然,由于不可能存在绝对完美的管理体制(即真正的管理机制),因此不免总有一些事情、一些环节需要人们靠主观意识来处理,因此强调个人的自身素质永远是很必要的。为了防止个人主观意识不当而造成工作的成效的偏差,应该实行民主化管理。
要建立管理机制, 《监督散论(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