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宗教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关于我县宗教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人士、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县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为全县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保持全县的政治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宗教工作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主要有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四大宗教教派。共有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12处,以堂带点5个。其中:佛教的法藏寺1座、伊斯兰教的清真寺1座、天主教会1处、伊拉哈镇五一村天主教会聚会点1处、基督教活动场所9处,活动点4处。分别是基督大教堂,双山基督教会、科洛基督教会、马铃薯农场基督教会、多宝山(兴化、矿山村、先富、盘龙山)基督教会、前进联合教会、临江三所家庭聚会点、科洛双泉家庭活动点1处。全县信教群众6000多人,其中佛教1500人,天主教100人,基督教2500人,伊斯兰教2200人。
二、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
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是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法制化、制度化,是宗教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标志着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为此,全县上下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抓在手上,制定具体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了学习贯彻活动。一是党政干部坐班学习。4月份,市、县两级统战部、宗教局领导参加了全省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在全县开展的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纳入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内容。二是组织骨干培训。5月25日、26日,由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全县13个乡镇和1个种畜场进行了巡回讲座,参加学习的有各乡镇的分管宗教的领导、宣传委员、妇女干部、共青团书记、派出所、司法所的全体干警、及中小学校长和各村的书记村长和治保主任共1000多人参加培训。这次培训对《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应的宗教法规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同时还举些实例进行讲解,进一步强化了培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认识和执法水平,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打下了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三是宗教界人士集中学习。我县组织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教职人员、骨干、执事会及宗教上层人士319人,集中3天时间进行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讨论。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6月份,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召开了全县宗教界代表人士和部分教徒骨干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座谈会,对《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宗教界代表人士就《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讨论发言,同时,对在全县宗教界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拉开了全县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序幕。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各乡镇普遍举行了在广场、街道、村屯的宣传教育活动,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并将《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应的宗教法规印了1200册,分发给广大信教群众手中,宗教神教职人员利用在宗教活动场所讲经布道时向信教群众宣传《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党和国家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扩大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覆盖面、知名度和影响力,确保了《宗教事务条例》在全县顺利贯彻实施。
三、开展宗教工作的一些做法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县各级宗教界认真落实国家、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行"五薄、三册、一帐"的管理模式,完善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一是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县都成立了由县分管书记任组长,统战部长和民宗局长任副组长,宣传部、妇联、团委、民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组。各乡镇成立了由分管书记任组长,有妇联、民政、财政、团委、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民族宗教工作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