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
立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机关”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政治处、党委和各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设在机关党委,主任由专职组织员杨丽萍担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做好总结评比、督查考核等工作。
五、检查考评。按照市委要求,要把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机关”创建活动列为对市直部门共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小组成员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机关党委要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双项”目标管理,全面负责“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机关”创建活动的日常监控和年终考评工作。
我院把创建活动与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目标管理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和干部培训规划,通过主题教育使机关党员和干部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取得学习成果。
《检察院《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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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检查考评。按照市委要求,要把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机关”创建活动列为对市直部门共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小组成员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机关党委要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双项”目标管理,全面负责“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机关”创建活动的日常监控和年终考评工作。
我院把创建活动与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目标管理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和干部培训规划,通过主题教育使机关党员和干部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取得学习成果。
《检察院《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