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规划
sp;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新时期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摆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班人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认真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符合本地农村实际的工作规划,组织各方面力量抓好落实,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2次以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把新时期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县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不定期地对各乡镇进行专题调查和重点检查。落实党政领导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评制度,严格兑现奖惩,坚持“一票否决”制度,把各级干部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落实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考核政绩、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稳定可靠的投入保障机制
要按照中央《决定》的精神,“十一五”期间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要继续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逐步提高投入水平,保证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吸收社会资金,采取社会赞助、捐助等方式,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项基金。改革完善县对乡镇经费投入方式,实行基本投入和项目投入相结合,对那些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有良好社会效益的项目优先进行投入。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专项资金。要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经济处罚行为,管好用好各项计划生育经费,充分发挥资金效应。要把资金投向的重点放到乡村两级,保证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
(三)建立社会激励和利益导向机制,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注重利益机制在家庭层次上的引导作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大力推行“三结合”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帮助计划生育户增加经济收入,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从2006年开始,全县要建立起1个有一定规模、有一定水平、有一定效益的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示范基地和20个乡镇级“三结合”项目示范点,带动扶持600户计划生育家庭达到或超过小康生活水平;到2010年,全县要建立起2个有一定规模、有一定水平、有一定效益的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示范基地和30个乡镇级“三结合”项目示范点,带动扶持1000户计划生育家庭达到或超过小康生活水平;到2020年,全县要建立起3个有一定规模、有一定水平、有一定效益的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示范基地和60个乡镇级“三结合”项目示范点,带动扶持2000户计划生育家庭达到或超过小康生活水平。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制度,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进行奖励扶助,实行“少生快富”工程,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政策,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控制人口的能力
新时期全县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继续在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基层特别是村级控制人口的能力。要以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统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全局,把“村为主”战略真正落到实处。要以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活动为载体,不断巩固提高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水平,提高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机制,实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把计划生育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和小康村、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建设的重要内容。
(五)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改进人口与计划生育考评办法
要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改进考评办法,加大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逐步把群众满意程度列入重要标准,达到重点突出、简便易行、客观公正和切实有效。新时期,县计生局每年将对5-6个乡、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分析研究倾向性的问题,全面、准确把握工作状况。要继续对各乡镇实行分线考核。对计划生育政绩突出的领导和计划生育干部予以奖励,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影响的要给予党政纪处分。
(六)建设高素质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
要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乡村两级计划生育领导班子建设,把它们建设成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和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坚强领导集体。要大力加强乡镇、村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人员、责任、报酬,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计划生育干部,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基本稳定。要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乡村计划生育服务站要有一名懂医学、会管理的业务站长,乡镇服务站至少要有1名具有医学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做到人员结构合理、技术过硬、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
重视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制定规划并认真落实。县计生局坚持每年举办4期计划生育干部培训班,各乡镇计生办也要加强对村组两级计生专干、中心户长的培训。
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服务观念和法制观念,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规划(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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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加强对新时期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摆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班人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认真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符合本地农村实际的工作规划,组织各方面力量抓好落实,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2次以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把新时期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县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不定期地对各乡镇进行专题调查和重点检查。落实党政领导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评制度,严格兑现奖惩,坚持“一票否决”制度,把各级干部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落实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考核政绩、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稳定可靠的投入保障机制
要按照中央《决定》的精神,“十一五”期间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要继续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逐步提高投入水平,保证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吸收社会资金,采取社会赞助、捐助等方式,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项基金。改革完善县对乡镇经费投入方式,实行基本投入和项目投入相结合,对那些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有良好社会效益的项目优先进行投入。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专项资金。要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经济处罚行为,管好用好各项计划生育经费,充分发挥资金效应。要把资金投向的重点放到乡村两级,保证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
(三)建立社会激励和利益导向机制,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注重利益机制在家庭层次上的引导作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大力推行“三结合”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帮助计划生育户增加经济收入,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从2006年开始,全县要建立起1个有一定规模、有一定水平、有一定效益的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示范基地和20个乡镇级“三结合”项目示范点,带动扶持600户计划生育家庭达到或超过小康生活水平;到2010年,全县要建立起2个有一定规模、有一定水平、有一定效益的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示范基地和30个乡镇级“三结合”项目示范点,带动扶持1000户计划生育家庭达到或超过小康生活水平;到2020年,全县要建立起3个有一定规模、有一定水平、有一定效益的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示范基地和60个乡镇级“三结合”项目示范点,带动扶持2000户计划生育家庭达到或超过小康生活水平。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制度,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进行奖励扶助,实行“少生快富”工程,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政策,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控制人口的能力
新时期全县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继续在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基层特别是村级控制人口的能力。要以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统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全局,把“村为主”战略真正落到实处。要以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活动为载体,不断巩固提高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水平,提高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机制,实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把计划生育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和小康村、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建设的重要内容。
(五)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改进人口与计划生育考评办法
要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改进考评办法,加大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逐步把群众满意程度列入重要标准,达到重点突出、简便易行、客观公正和切实有效。新时期,县计生局每年将对5-6个乡、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分析研究倾向性的问题,全面、准确把握工作状况。要继续对各乡镇实行分线考核。对计划生育政绩突出的领导和计划生育干部予以奖励,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影响的要给予党政纪处分。
(六)建设高素质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
要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乡村两级计划生育领导班子建设,把它们建设成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和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坚强领导集体。要大力加强乡镇、村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人员、责任、报酬,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计划生育干部,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基本稳定。要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乡村计划生育服务站要有一名懂医学、会管理的业务站长,乡镇服务站至少要有1名具有医学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做到人员结构合理、技术过硬、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
重视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制定规划并认真落实。县计生局坚持每年举办4期计划生育干部培训班,各乡镇计生办也要加强对村组两级计生专干、中心户长的培训。
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服务观念和法制观念,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规划(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