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规划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时期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市实施意见,把新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西部大开发战略总体规划,在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的前提下,进一步搞好基层基础建设,突出宣传教育,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和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新时期我县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是:总和生育率继续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到2010年平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以下,年平均自增率控制在5.5‰以下;到2020年平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下,年平均自增率控制在5‰以下;实现农村人口的合理流动;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普及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开展关爱女孩活动,新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保持正常;综合避孕率达到8 5%以上;积极稳妥开展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和“少生快富”工程;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法规完备的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为我县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展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即实现人口零增长)奠定良好基础。
三、主要任务
未来二十年是我县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县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坚持以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方针,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不断探索适应新时期农村的具有凤县特色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推动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坚持现行生育政策,依法管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坚持现行生育政策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在全县农村继续大力推行和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制止违法婚姻和违反政策的生育,稳定符合政策生育率;在坚决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采取综合措施促进农村新生人口素质的提高,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要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用法律法规规范育龄群众的婚育行为,使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的流产等行为,杜绝溺弃女婴的现象。
(二)加强农村宣传教育工作,深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
坚持宣传教育的首要地位,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初步建立新型的农村社会主义生育文化。到2010年,计划生育及生殖保健知识接受率达到95%以上,90%以上的育龄夫妇掌握3种以上避孕方法(包括一种紧急避孕方法)的使用、安全性及特点,了解优生优育知识,95%以上的育龄人群了解安全性行为等知识;到2020年,计划生育及生殖保健知识接受率达到98%以上,95%以上的育龄夫妇掌握3种以上避孕方法(包括一种紧急避孕方法)的使用、安全性及特点,了解优生优育知识,98%以上的育龄人群了解安全性行为等知识。100%育龄人群知道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场所;建好用好“关爱女孩”活动公益基金,形成全社会都来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全县千人以上村到2010年全部实现人口学校电化教学,充分发挥村级人口学校的作用,对广大育龄群众进行有针对性的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开展对育龄群众的优质服务
继续加强村级服务阵地建设。各村级服务室要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做好生殖保健服务,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为群众提供优质技术与咨询,逐步扩大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范围。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监控,进一步完善和推行二孩生育全程跟踪服务和定点生育制度。健全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网络,积极推进避孕药具管理改革。重点加强农村特别是双石铺、凤州地区药具供应网络建设,保证避孕药具免费供应,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
(四)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反馈和传递,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规,加强村级统计队伍建设。改进基层统计帐表卡册管理,加强对出生缺陷、技术服务、宣传教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等方面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发挥统计的监测和导向作用。加强对农村计划生育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聘任上岗制度,从源头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
&nb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