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关于建设新农村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工作意见
解决村镇规划编制经费不足等问题。
(四)加强对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督促检查。乡镇(办事处)要将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完善考评机制。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要将村镇规划编制开展情况作为重点督查内容进行跟踪督查,每季度向区政府上报督查结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鞭策后进。区村镇规划管理办公室要对村镇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经常性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矛盾,确保村镇规划任务得到落实。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调动镇村两级开展村镇规划建设的积极性,从今年起,在全区开展“人居环境十佳村”评选活动,评选结果实行动态管理,获奖村在项目安排、资金扶持和政策上给予支持;同时开展“村镇规划设计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对获奖单位将进行奖励(以上活动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营造村镇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村镇规划建设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需要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响应和参与。为此要深入广泛地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向社会各界普及规划知识,增强全民规划意识,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村镇规划的重要意义,自觉投身到村镇规划建设中来。要把村镇规划建设与培养新型农民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务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致富能力。要把村镇规划建设与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积极开展道路硬化、庭院净化、街道亮化、村庄绿化。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在全区形成人人参与规划,共建美好家园的局面。
附件:1、××区人居环境“十佳村”创建管理办法
2、市、区直单位对口联系帮扶村镇规划建设一览表
二○○六年四月十日
附件1
××区人居环境“十佳村”创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人居环境“十佳村” 创建评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建人居环境“十佳村”活动,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
第三条 创建人居环境“十佳村”活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解决与农民群众、集镇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为突破口,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四条 创建人居环境“十佳村”活动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纳入当地总体工作布局,并作为上级党委、政府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把创建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和实际效果。
第二章 标 准
第五条 村庄经济不断壮大。产业结构合理,农业产业化进程较快,贸、工、农协调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村经济发展超过全区村平均水平;建立农业和农村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为农民服务;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向农民收取的费用控制在政策规定范围之内;农民人均收入及增长幅度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第六条 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完成村庄规划编制。规划编制能结合实际,一二三产业和居民点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规划实施管理严格,无违反规划用地和乱搭乱建现象。村庄建设特色突出,自然和谐,住宅外观新颖,功能齐全。
第七条 村庄基础设施齐全。村庄道路硬化率、绿化率、自来水入户率达到标准。各种防洪、排涝、等防灾设施符合标准,安全完好。公厕、垃圾池布局合理,设施完好,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八条 村庄服务设施配套。小学、幼儿园达到区规定要求,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村设有书报阅览室;
第九条 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村庄无乱堆垃圾、乱占道路、乱摆摊点、乱停乱放等脏乱差现象,“三清”(清垃圾、清污染、清路障)、五改(改水、改厕、改路、改灶、改圈)成效比较显著。
第十条 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认真完成普法任务;民调组织健全,人员、措施落实,积极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无民转刑案件发生;邻里团结,家庭和睦,社会风气良好;无恶性刑事案件、严重经济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和邪教及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无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娱乐服务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规范,依法经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文明达到区级 《区政府关于建设新农村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工作意见(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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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对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督促检查。乡镇(办事处)要将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完善考评机制。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要将村镇规划编制开展情况作为重点督查内容进行跟踪督查,每季度向区政府上报督查结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鞭策后进。区村镇规划管理办公室要对村镇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经常性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矛盾,确保村镇规划任务得到落实。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调动镇村两级开展村镇规划建设的积极性,从今年起,在全区开展“人居环境十佳村”评选活动,评选结果实行动态管理,获奖村在项目安排、资金扶持和政策上给予支持;同时开展“村镇规划设计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对获奖单位将进行奖励(以上活动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营造村镇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村镇规划建设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需要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响应和参与。为此要深入广泛地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向社会各界普及规划知识,增强全民规划意识,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村镇规划的重要意义,自觉投身到村镇规划建设中来。要把村镇规划建设与培养新型农民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务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致富能力。要把村镇规划建设与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积极开展道路硬化、庭院净化、街道亮化、村庄绿化。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在全区形成人人参与规划,共建美好家园的局面。
附件:1、××区人居环境“十佳村”创建管理办法
2、市、区直单位对口联系帮扶村镇规划建设一览表
二○○六年四月十日
附件1
××区人居环境“十佳村”创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人居环境“十佳村” 创建评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建人居环境“十佳村”活动,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
第三条 创建人居环境“十佳村”活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解决与农民群众、集镇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为突破口,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四条 创建人居环境“十佳村”活动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纳入当地总体工作布局,并作为上级党委、政府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把创建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和实际效果。
第二章 标 准
第五条 村庄经济不断壮大。产业结构合理,农业产业化进程较快,贸、工、农协调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村经济发展超过全区村平均水平;建立农业和农村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为农民服务;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向农民收取的费用控制在政策规定范围之内;农民人均收入及增长幅度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第六条 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完成村庄规划编制。规划编制能结合实际,一二三产业和居民点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规划实施管理严格,无违反规划用地和乱搭乱建现象。村庄建设特色突出,自然和谐,住宅外观新颖,功能齐全。
第七条 村庄基础设施齐全。村庄道路硬化率、绿化率、自来水入户率达到标准。各种防洪、排涝、等防灾设施符合标准,安全完好。公厕、垃圾池布局合理,设施完好,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八条 村庄服务设施配套。小学、幼儿园达到区规定要求,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村设有书报阅览室;
第九条 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村庄无乱堆垃圾、乱占道路、乱摆摊点、乱停乱放等脏乱差现象,“三清”(清垃圾、清污染、清路障)、五改(改水、改厕、改路、改灶、改圈)成效比较显著。
第十条 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认真完成普法任务;民调组织健全,人员、措施落实,积极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无民转刑案件发生;邻里团结,家庭和睦,社会风气良好;无恶性刑事案件、严重经济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和邪教及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无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娱乐服务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规范,依法经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文明达到区级 《区政府关于建设新农村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工作意见(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