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污控处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要求的单位由市、区环保局下达限期治理任务。二是对全市工业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稳定达标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市、区、县(市)环保局责令其停产整治。三是开展重点湖库区环境综合整治,2006年二龙山、西泉眼、太平湖等库区内日接待能力在50张床以上单位要对所排污水实施治理,限期达标排放;日接待能力不足50张床位单位应建设防渗储水池,统一由流动处理车处理达标后排放。
继续开展清洁生产规范化审核。2006年要在对电镀行业全部实施清洁生产规范化审核基础上,完成50家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其中各区、县(市)至少完成辖区内1家企业的清洁生产的审核工作,并在审核方案实施一个清洁生产项目。
二、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工作
(一)力争哈尔滨市经济开发区达到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二)在制药、食品、化工等重点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1个,创建龙垦麦芽、惠康食品、哈啤等5个省级生态工业示范点。在年排水量10万吨以上的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开展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哈药总厂、华尔化工、东轻等10家有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中开展中水回用,力争中水回用率达到30%;各区、县(市)完成3个辖区内所管企业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三)世一堂开展废水提热试点工程。
(四)开展节能工作。在年用煤量5千吨以上的哈热、哈发、哈药等30家企业开展节能工程建设,节煤70万吨,削减烟尘3000吨;各区、县(市)选取辖区内5家直管企业,开展节煤试点工作。
三、加大环境管理力度
(一)组织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一是完善全市环境应急预案,督促市直管重点企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二是各区县(市)要建立健全本区域环境应急预案,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排放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将通过专家论证后的应急预案报市局备案。同时,根据对上述企业环境隐患实施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工作。
(二)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结合容量测算工作将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各区域、各流域。在全市工业企业中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到一企一证,持证排污,按证管理,在工业企业中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队伍,实行职业资格管理。
(三)按国家文件精神,明年在市直管医药、化工行业中实施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各区、县(市)要确定5个所辖单位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通过采取“五色”的环境管理方法,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定级,进一步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环境保护局污控处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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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开展清洁生产规范化审核。2006年要在对电镀行业全部实施清洁生产规范化审核基础上,完成50家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其中各区、县(市)至少完成辖区内1家企业的清洁生产的审核工作,并在审核方案实施一个清洁生产项目。
二、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工作
(一)力争哈尔滨市经济开发区达到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二)在制药、食品、化工等重点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1个,创建龙垦麦芽、惠康食品、哈啤等5个省级生态工业示范点。在年排水量10万吨以上的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开展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哈药总厂、华尔化工、东轻等10家有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中开展中水回用,力争中水回用率达到30%;各区、县(市)完成3个辖区内所管企业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三)世一堂开展废水提热试点工程。
(四)开展节能工作。在年用煤量5千吨以上的哈热、哈发、哈药等30家企业开展节能工程建设,节煤70万吨,削减烟尘3000吨;各区、县(市)选取辖区内5家直管企业,开展节煤试点工作。
三、加大环境管理力度
(一)组织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一是完善全市环境应急预案,督促市直管重点企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二是各区县(市)要建立健全本区域环境应急预案,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排放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将通过专家论证后的应急预案报市局备案。同时,根据对上述企业环境隐患实施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工作。
(二)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结合容量测算工作将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各区域、各流域。在全市工业企业中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到一企一证,持证排污,按证管理,在工业企业中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队伍,实行职业资格管理。
(三)按国家文件精神,明年在市直管医药、化工行业中实施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各区、县(市)要确定5个所辖单位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通过采取“五色”的环境管理方法,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定级,进一步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环境保护局污控处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