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图书馆奖罚规定
为了配合文体局8月25日下发的“文体局考勤制度‘西文体(2005)11号’”文件,也是为了使之更适用于图书馆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明纪律;保证图书馆的各项读者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年度个人考核做到公平公正。经馆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图书馆2003年9月制订的 “西城区图书馆奖罚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加以修订和完善,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比方法
1、奖罚执行评分制,以调动积极性、促进工作、增强团结为原则。
2、每人每月基础分5分,全年累积基础分60分。每月将统计结果公布,根据当月的考勤与实际工作成绩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表现来添加或扣除相应的得分;年终时由评比小组评出结果并进行全馆通报,实际分数将作为个人考核的依据之一。
3、分数评比小组由李小未、王宏、王国庆、贾利娥组成,组长李小未副组长王宏。评比力求作到真实公正,杜绝徇私舞弊现象。评比小组每月召开例会,统计当月的分数评比情况,并在馆内通报。
4、评分方法:自2003年9月1日试行起,每人每月基础分5分,至年终,每人全年基础分满分应为60分。积分总和在60分或60分以上,有资格参加年终考核评优或其他先进个人的评选;积分总和在全年基础分满分60分以下、30分以上(含30分),没有资格参加年终考核评优;积分总和在全年基础分30分以下,不享受任何文体局或图书馆的年终工作奖励(经济方面)。
5、本规定由馆务会议研究修订,全馆职工大会通过。如个别同志有异议,将在年终评比结果通报后、个人考核结束时,全馆讨论进行补充修改。
二、加分标准
1、收到读者书面表扬,经查证情况属实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