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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法律之门


>【4】乡下人想了想,问过一会儿是否允许他进去。“可能吧,”守门人答道,“但现在不行。”
【5】见本文第四行
【6】见本文第十六行
【7】前者如“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是可以晋见法的”;后者即法律之门专为乡下人而开这一原始目的。
【8】弗兰茨•卡夫卡,《我们的法律问题》,节选自《法律之门》,华夏出版社,引言部分,第7页
【9】李龙、汪习根主编,《法理学》,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80页
【10】李龙、汪习根主编,《法理学》,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463页
【11】弗兰茨•卡夫卡,《我们的法律问题》,节选自《法律之门》,华夏出版社,引言部分,第7页
【12】见本文第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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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法律之门(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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