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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其监督管理主要体现在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并实施行政监管上。形成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条例》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条例》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定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明确具体,处罚力度大。

  一是将有关条款与刑法衔接。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从严惩处的精神。

  二是在有关条款中增加了民事责任。如对建设单位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除了应当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外,还要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三是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如规定建设单位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罚款为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对监理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罚款为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对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罚款为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等,从罚款数额上来看,行政处罚力度较大。

  四是规定了注册执业人员资格的处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认真贯彻《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为了学习、宣传和贯彻好《条例》,我部已下发了《条例》宣传贯彻的通知。从现在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把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订计划、加强领导,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学习《条例》。学习《条例》要注重学习原文,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要积极会同宣传、新闻等部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采取讲座、知识竞赛、现场咨询、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要把《条例》的主要精神、基本内容宣传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方面,宣传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及每一个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切实增强全行业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依法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快制定配套法规标准,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根据《条例》设置的十三项基本制度,我部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修订《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组织制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管理、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及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等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各地也要根据《条例》,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地方建设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及时调整和修改与《条例》规定相抵触的内容;对尚无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又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制定相应的地方技术标准,尽快形成国家和地方、行政管理和技术标准,互相呼应、互为补充的、比较完善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规体系。

  (三)改进政府安全监管方式,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带头执行《条例》,积极推进监管机制创新,依法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

  一是要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强化安全责任追究。要严格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条件,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新设立施工企业申请资质和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建立对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制度以及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同时,要依法严肃查处事故,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对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坚决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出建筑市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人员取消其任职、上岗资格。

  二是要努力改进安全监督检查方式,积极探索安全监管新机制。要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要从以告知性的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企业安全信用、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格局。

  各地应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机构的作用,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城乡、全行业和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强化服务意识,增强依法监管的能力。

  (四)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进一步修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企业技术标准,特别要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工艺、工序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重点或关键岗位要落实安全责任负责人。各企业要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要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及时更新陈旧破损的设备和防护设施。要加大企业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投入,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大力推广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及时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我们要以规章制度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这里,我要强调一下安全投入问题。安全生产费用是工程造价的应有内涵。没有安全费用,不予批准立项。另外,安全生产工作要重视科技进步,要以科技来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搞好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必须时刻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各方安全意识。各地要把学习贯彻《条例》过程,作为增强全系统安全意识教育的过程,作为建立制度、规范行为的过程,作为严格执法,提高法律意识的过程。通过《条例》的贯彻,使建设系统和社会有关方面在建设工程安全意识方面有较大的提高,要使公众熟悉了解《条例》,以利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针对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素质的实际情况,要区别情况、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培训。对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强化法律知识和安全理论与实践的培训,真正达到任职要求。对广大一线操作人员特别是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要结合工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抓实抓好安全防护、救护等基本的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农民工占事故伤亡人员多数,全国建筑业从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是农民工,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培训教育问题,要总结推广江苏、山东等地建立农民工培训基地的经验,大力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各地要总结安全生产好的经验,认真剖析近年来发生的重大事故,明年要在全系统开展一次“尊重科学、执行标准、严格执行程序、加强监管”为主题的教育。进一步整顿建设市场秩序,坚决查处无规划审批、无勘察设计、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接任务等问题,从源头上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有关部门要加快编制各类建设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培训教材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通俗易懂,好学易记。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基地,使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明年要结合《条例》宣贯工作,在重点搞好事故多发地区和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建设工程有关人员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不留死角,提高全行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开展专项整治是降低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的有效措施。明年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有效控制一般伤亡事故,防范重大伤亡事故,力争杜绝特大伤亡事故,建设工程事故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不高于今年的水平,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各地要继续抓好预防高处坠落、房屋拆除事故等专项整治,在巩固、扩大整治成果的同时,着重抓好预防施工坍塌(包括土石方开挖坍塌、脚手架垮塌、模板坍塌)、施工起重机械事故的专项整治。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管理规定和标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完成全国专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各地还应结合本地施工事故多发类型,确定本地区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摸清本地多发事故类型和规律,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要制定食物中毒、传染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防止事故发生以及事故发生后,能做到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同志们,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切实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深入学习《条例》,认真贯彻《条例》,将《条例》的基本原则和各项制度落在实处,是我们贯彻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认真落实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加强法制建设、狠抓基础工作、深化安全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扎扎实实地做好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当前要特别防止因建设工程的赶工抢工,发生意外事故。同时,要认真组织好对燃气管道和设施的检查,健全管网巡查及维修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加强对公共交通、地铁、车站、车辆运行、风景名胜区景点、公园、游乐园等人群密集场所设施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加强管理。要求加强供热、供水、供气等关键设施安全保卫和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和节日期间的安全。

  各地要将培炎副总理的批示以及本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向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汇报,制定贯彻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领导指示的措施,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谢谢大家!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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