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移动电话“村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信息闭塞问题,按照省市通讯“村通”工程的统一部署,特制定[]县移动电话“村通”工程实施方案。
一、“村通”工程网络建设指标:为大幅提高我县乡村移动电话覆盖率,计划今年投资近2600万元用于农村地区基站和传输建设,将新建基站30个,光缆传输线路200多公里,届时,[]移动基站数将达到80多个,城区网络覆盖面将达到100%,乡镇网络覆盖面将达到99%,可基本实现全县乡村的全面覆盖,延伸和弥补固定电话不能通达落后和偏远地区的状况,彻底改变我县农村通信落后的面貌。
二、搭建乡镇政府信息发布、信息交流平台:由[]移动通信分公司为各乡镇建立移动通信内部网,实现网内用户政务信息,市场信息的发布与交流,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
三、把移动通信引入广大农村地区:[]移动通信分公司前期已为部分村优惠安装了一批移动座机,还将投资500万元把移动座机项目引入农村千家万户,并且将资费降至最低0.06元/分钟,使广大农村用户以低廉的价格享受移动通信服务。
四、联办移动通信业务,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在农村地区大力建设公话超市和移动散点公话,解决农民通信难问题,为我县广大农民增收致富搭建信息金桥。
五、建设乡镇移动营业厅,服务乡村用户:投资100万元在全县各乡镇兴建移动营业厅,进一步服务乡村,方便农村地区用户办理和使用移动业务。
六、“村通”工程奖励方法:
(一)奖励范围:凡移动用户市场占有率达到65%以上(含小灵通)的乡镇,均可获得奖励金。
(二)奖励金来源:各乡镇除神州行以外的移动用户,均可加入移动“乡镇网”或使用移动“乡镇通”业务,移动公司按该乡镇“乡镇网”用户数+“乡镇通”用户数,从移动公司业务成本中按1元/月·户的标准提取奖励金,不增加用户负担。
(三)奖励金支付方式:凡符合条件的乡镇,[]移动通信分公司按上述标准按月提取奖励金,支付给该乡镇政府。
(四)奖励金用途:用于对口支持农村贫困户脱贫致富,表彰“村通”工程先进单位和个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