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区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调查及推进对策
甚至是几乎没有。主要包括居家养老服务场地、老年人活动场地以及一些必要的服务设施等。有些老小区甚至连休息的座椅或能让老年人休憩的凉亭等必要设施都无法提供。绝大多数老小区地处市区黄金地段,因土地和房产利用率较高导致其他可以整合利用的闲置资源和老年公共服务设施较少;即使有资金也没有土地资源可供新建服务设施。硬件条件的很大改善遭遇困境。
2、资金短缺。目前建有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社区,市、区两级财政根据他们上报的项目或多或少都在给予一定的支持。但对这些没有任何服务平台的老小区因为没有项目和平台,其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反而得不到资金上的支持。
3、力量不足。老小区的建筑年份久远、配套基础设施滞后破旧、老年居民相对集中,这是往往只能依赖社区从软件服务建设上下功夫。而社区承担的工作范围宽泛具体、任务琐碎繁重、人手相对紧缺,如果不能充分有效地发动和利用小区内外的资源参与到为老服务中来的话,仅靠社区工作人员直接投入到居家养老服务之中,虽然倾注热情,殚精竭虑,最终服务质量和效果都未能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
三、对策建议
本着“巩固深化、全面惠及、走在前列”的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理念,为加快推进我市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特别是市区目前没有服务平台的老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现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老小区基础设施差的问题。
建立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的硬件平台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最现实的基础。确实,老小区的为老服务硬件设施差的现状形成是有很多因素的,解决好它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这些硬件设施已经成为老小区开展为老服务最迫切的要求和最基础的前提。对此,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通过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加快老小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如将资源空置的小学、闲置的土地或厂房等改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为老服务设施。为此,建议各区政府或各街道组织力量,摸清各辖区特别是老小区范围内的公共土地或房产资源的底数及目前用途,通过挖潜改造,争取将部分原利用效率较低甚至是空置的公建设施,通过资源优化和置换,或者对旧住宅加层或扩大原有的幢体面积等,规划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其他为老服务设施(如老年活动中心),让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有场所可服务、有设施可服务”,以逐步改善和提高老小区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条件与质量。
2、市、区两级财政对老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予以必要的投入与倾斜。
在考虑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安排时,争取列出一部分专门用于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支出。根据大多数老小区就是有钱也没场地改善硬件的现状,建议目前财政投入主要在软件建设上予以倾斜,特别是加大对老小区为老服务志愿者(义工)队伍的培育与激励力度,不断巩固壮大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义工)队伍,并通过志愿者(义工)队伍的服务去弥补现阶段硬件设施没法改善所带来的服务真空与不足。
3、老小区社区居委会要在软件建设上下功夫。
针对老小区一时难以解决场地、资金短缺的现状,各老小区社区居委会要特别重视社区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尤其是做好那些可以利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资源的协调工作,使社会资源尽可能充分整合和利用起来,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渠道。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更多地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来,进一步扩大服务对象、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功能,尽可能地逐步满足老年人的各种服务需求,使这些老小区的居家老人也能享受到及时、便捷、价廉、质优的规范化服务。
4、街道要组织协调有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邻近的老小区开展覆射服务。
要加强对有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组织协调,要求其在做好本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尽力将居家养老各项服务就近就便地覆盖、辐射到邻近没有服务平台的老小区,实现资源共享、功能互补,使没有服务平台的老小区老人们也能享受到居家养老的各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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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短缺。目前建有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社区,市、区两级财政根据他们上报的项目或多或少都在给予一定的支持。但对这些没有任何服务平台的老小区因为没有项目和平台,其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反而得不到资金上的支持。
3、力量不足。老小区的建筑年份久远、配套基础设施滞后破旧、老年居民相对集中,这是往往只能依赖社区从软件服务建设上下功夫。而社区承担的工作范围宽泛具体、任务琐碎繁重、人手相对紧缺,如果不能充分有效地发动和利用小区内外的资源参与到为老服务中来的话,仅靠社区工作人员直接投入到居家养老服务之中,虽然倾注热情,殚精竭虑,最终服务质量和效果都未能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
三、对策建议
本着“巩固深化、全面惠及、走在前列”的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理念,为加快推进我市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特别是市区目前没有服务平台的老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现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老小区基础设施差的问题。
建立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的硬件平台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最现实的基础。确实,老小区的为老服务硬件设施差的现状形成是有很多因素的,解决好它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这些硬件设施已经成为老小区开展为老服务最迫切的要求和最基础的前提。对此,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通过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加快老小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如将资源空置的小学、闲置的土地或厂房等改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为老服务设施。为此,建议各区政府或各街道组织力量,摸清各辖区特别是老小区范围内的公共土地或房产资源的底数及目前用途,通过挖潜改造,争取将部分原利用效率较低甚至是空置的公建设施,通过资源优化和置换,或者对旧住宅加层或扩大原有的幢体面积等,规划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其他为老服务设施(如老年活动中心),让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有场所可服务、有设施可服务”,以逐步改善和提高老小区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条件与质量。
2、市、区两级财政对老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予以必要的投入与倾斜。
在考虑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安排时,争取列出一部分专门用于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支出。根据大多数老小区就是有钱也没场地改善硬件的现状,建议目前财政投入主要在软件建设上予以倾斜,特别是加大对老小区为老服务志愿者(义工)队伍的培育与激励力度,不断巩固壮大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义工)队伍,并通过志愿者(义工)队伍的服务去弥补现阶段硬件设施没法改善所带来的服务真空与不足。
3、老小区社区居委会要在软件建设上下功夫。
针对老小区一时难以解决场地、资金短缺的现状,各老小区社区居委会要特别重视社区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尤其是做好那些可以利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资源的协调工作,使社会资源尽可能充分整合和利用起来,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渠道。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更多地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来,进一步扩大服务对象、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功能,尽可能地逐步满足老年人的各种服务需求,使这些老小区的居家老人也能享受到及时、便捷、价廉、质优的规范化服务。
4、街道要组织协调有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邻近的老小区开展覆射服务。
要加强对有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组织协调,要求其在做好本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尽力将居家养老各项服务就近就便地覆盖、辐射到邻近没有服务平台的老小区,实现资源共享、功能互补,使没有服务平台的老小区老人们也能享受到居家养老的各项服务。
我市城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特别是在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作为“未富先老”形势下的一项改善民生、造福老人的民心工程,做好城市社区(包括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政府、社会、社区、家庭、老人共同的参与和努力。我们一定要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多些创新,统筹规划,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地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向深入;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规范,真正让居家老人安心、舒心、开心地享受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