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基金收缴率,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障资金。鼓励开展补充保险,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险,到2005年,城镇从业人员参保率将达到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别要保障低收入者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做到应保尽保。继续做好城乡扶贫帮困、敬老认亲和救灾救助,重点保障社会特殊群体与特困家庭,力争农村贫困户全部脱贫。继续发展社会慈善事业。
大连已经进入老龄社会。预计到2005年,60岁及其以上人口和65岁及其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分别提高到15.4%和11.1%,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兴办、群众参与、有序发展的方针,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养老保障机制,逐步形成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娱乐、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体系,全面启动“老年人安乐工程”,创造保障老年人权益的良好社会环境,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社会保障,创造非歧视环境,解决残疾人平等参与学习、工作、社会活动等问题。认真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维护妇女、儿童及青少年基本权益。
六、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
适应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要求,以创建文明社区为目标,在政府投入、政策扶持、共驻共建、居民互助的基础上,吸引多元投资,建设和维护社区各种配套设施和教育阵地设施。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现代化国际城市要求、各方参与、有机协调的社区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扶贫帮困、助残育幼、卫生保健、文化娱乐、敬老养老、便民利民等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和安全联防网络,促进社区福利事业和公益事业发展。力争用5年时间,把城市社区基本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形成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实现居民素质、群众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增强社区的凝聚力。
七、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继续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在全社会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继续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强化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振奋城市精神,大力弘扬正气,形成奋发向上的社会风尚,提高城市的吸引力、凝聚力和知名度。加强对新闻舆论、全民教育、社会文化、休闲娱乐等各种思想文化阵地尤其是新闻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巩固和拓展社会主义文化阵地,形成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和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和陈腐观念。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提高全民国防意识,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落实各项优扶安置政策,继续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
八、强化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快政府机构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建立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推进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居(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实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保证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政议政,建立和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大依法治市力度。重点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和契约关系,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完善公务员制度和反腐倡廉机制,推行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竞争上岗,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加快建立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使勤政廉政建设法制化。加强地方立法,抓紧制定创建文明城市的地方性法规,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保障,强化司法监督。加强司法、执法队伍建设,坚决遏制腐败现象,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提高全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推进政府工作的法制化。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稳定。认真研究社会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积极有效地化解矛盾。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层组织,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把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各种恶习势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打击民族分裂活动和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取缔邪教,维护民族团结,保障社会长治久安。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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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已经进入老龄社会。预计到2005年,60岁及其以上人口和65岁及其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分别提高到15.4%和11.1%,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兴办、群众参与、有序发展的方针,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养老保障机制,逐步形成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娱乐、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体系,全面启动“老年人安乐工程”,创造保障老年人权益的良好社会环境,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社会保障,创造非歧视环境,解决残疾人平等参与学习、工作、社会活动等问题。认真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维护妇女、儿童及青少年基本权益。
六、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
适应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要求,以创建文明社区为目标,在政府投入、政策扶持、共驻共建、居民互助的基础上,吸引多元投资,建设和维护社区各种配套设施和教育阵地设施。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现代化国际城市要求、各方参与、有机协调的社区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扶贫帮困、助残育幼、卫生保健、文化娱乐、敬老养老、便民利民等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和安全联防网络,促进社区福利事业和公益事业发展。力争用5年时间,把城市社区基本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形成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实现居民素质、群众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增强社区的凝聚力。
七、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继续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在全社会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继续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强化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振奋城市精神,大力弘扬正气,形成奋发向上的社会风尚,提高城市的吸引力、凝聚力和知名度。加强对新闻舆论、全民教育、社会文化、休闲娱乐等各种思想文化阵地尤其是新闻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巩固和拓展社会主义文化阵地,形成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和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和陈腐观念。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提高全民国防意识,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落实各项优扶安置政策,继续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
八、强化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快政府机构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建立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推进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居(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实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保证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政议政,建立和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大依法治市力度。重点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和契约关系,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完善公务员制度和反腐倡廉机制,推行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竞争上岗,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加快建立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使勤政廉政建设法制化。加强地方立法,抓紧制定创建文明城市的地方性法规,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保障,强化司法监督。加强司法、执法队伍建设,坚决遏制腐败现象,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提高全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推进政府工作的法制化。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稳定。认真研究社会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积极有效地化解矛盾。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层组织,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把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各种恶习势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打击民族分裂活动和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取缔邪教,维护民族团结,保障社会长治久安。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第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