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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能“下”机制的调查与思考


如何实现干部能上能下,特别是解决好能下的问题,是长期困扰干部工作的突出问题,也是当前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近几年来,嘉荫县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上做了大量的文章,把调整不称职干部作为解决干部能下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打破了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实现了新老干部队伍经常性的更新交替,增强了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一、推进不称职领导干部“下”的基本做法和体会
2000年以来,嘉荫县委在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推进了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下”的进程。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定思路,形成正确的调整导向。嘉荫县委通过几年的实践,提出了“三个月看思路,半年看成效,一年定去向”的思路,即调整、提拔的干部任职三个月后由组织部门到干部单位听取其工作述职,重点了解干部工作思路是否清晰;任职半年后由组织部进行专项考核,了解工作是否打开局面,取得了哪些成绩;年度考核中,对干部进行全面考察评价,确定干部的升降去留。这一思路的实施不仅使上来的干部经受到了考验,而且使调整下去的干部心服口服。
二是建制度,解决了“下难”的难点。在具体实践中,嘉荫县委注意从研究制定调整不称职干部的工作制度入手,依靠制度,来规范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先后制定实施了《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四下”制度》和《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实施以来,有75名领导干部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
三是定标准,明确了“下”的对象。为切实解决“下”的对象难确定的问题,嘉荫县进一步明确了不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规定年度考核不称职者下,诫勉教育不改者下,民主评议排名末位者下,试用期不合格者下,每年对现职领导干部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确定不称职干部调整对象,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是妥善安置,解除了后顾之忧。在调整不称职干部过程中,嘉荫县委注意根据不称职领导干部的具体情况进行多形式、多渠道安置,充分调动了被调整干部的积极性,形成了干部能上能下相结合,对下的干部不另眼看待,政治上一视同仁,生活上一样关心,工作上一样信任,干好了一样重用的氛围。如,我县1名乡镇行政正职因试用期间打不开工作局面,1名老林业局班子成员因违反政策规定先后被县委解除了试用职务和职级。对待被调整下来的干部,嘉荫县委没有放任自流,而是从内看素质,远看潜力的角度出发,从正面教育入手,帮助被调整对象从自身上找原因,正确对待组织的决定,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工作,这两名干部以下为机遇,以下为动力,扎实工作,赢得了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重新走上了领导岗位。
几年来,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工作力度,有效地解决了干部“下”难的问题,虽然从领导岗位上下来的不称职干部是少数,但在干部队伍中引起的震动是强烈的,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好评。总结近年来推进干部能下的改革进程,有三条基本经验:
一是推行干部能下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从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出发。从这几年来干部制度改革的历程看,一方面,这些改革为经济建设和其他方面改革提供了组织保证和制度支持;另一方面这些制度改革措施的提出、各方面的认可程度及其实际效果,又都不同程度地受到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激励和制约。实践证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不是组织部门的主观选择,而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党的干部工作的客观要求。在不同时期、不同的环境条件下,推进干部能下,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方法和适用于哪些范围,都不可避免地要与当时当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相联系。我们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从这几年的实践看,推进干部能下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不大胆探索、锐意改革不行,但要一步到位解决问题也不可能,只能不断积累,循序渐进。
二是推进干部能下关键在于干部管理工作中要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实践证明,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决心是实行干部能上能下的前提,制定明确的干部岗位职责是推进干部能下的客观标准。但是,干部能上能下,又不仅仅是干部职务的“上”与“下”的问题,涉及到对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监督等一系列环节,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因此,除了坚定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决心、明确干部岗位职责外,必须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这种机制是按照正确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形成的制度体系,要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项制度之间要相互提供支持,建立有机联系。实践证明,推进干部能下的相关制度、措施、方法要配套使用,单一地实行某一项改革,其作用往往不能持续和深入,容易“昙花一现”。
三是推进干部能下必须把能上与能下联系起来进行综合考虑。干部的“上”和“下”历来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干部“上”与“下”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对干部严格管理、加强激励、竞争择优的过程。因此,我们要把解决好干部能“上”与能“下”结合起来进行考虑和研究,特别是在推进干部能“下”方面,尽快形成一套有效的制度和方法。
二、不称职领导干部“下”难的问题及原因
从我县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的实践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1、从“下”的数量上看,实际“下”的人数要比应该“下”的人数少。
2、从“下”的职务上看,表现为三多三少。级别低的“下”的多,级别高的“下”的少;副职“下”的多,正职“下”的少;在下的职务安排上,改员保级的多,降免职使用的少;在“下”来的待遇上,大分部是降职务不降待遇。
3、从“下”的渠道上看,调整形式单一。干部管理的主要形式仍然是委任制,这就造成不称职干部在“下”的时候,靠组织调整的多,自愿提出申请的少,从上级职务到下级职务、从领导干部到保留职务或一般干部,始终是在干部圈内循环,即使有个别的提出申请,也是有更好的去向而提出辞职。
4、从对待“下”的态度上看,多数不称职干部对组织调整不能正确对待。一些不称职领导干部“下”来后,不是从自身查找原因,而是抱怨组织、消极抗“下”。
不称职领导干部难“下”问题产生的原因:
1、思想解放程度不高。应当肯定,这些年绝大多数干部对待“下”的问题,无论是在思想观念上还是在心理承受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思维观念的转变程度离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要求仍然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从领导干部本人看,传统“官”念影响较深。虽然近几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人们的“官本位”思想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但是认为当官就能光宗耀祖、升荣降辱的干部还大有人在。此外,干部一旦从现职岗位上下来,绝大多数人就认为这个干部不是犯了错误,就是不称职,这种舆论环境对下来的干部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
2、调整标准不规范。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首要的是明确不称职领导干部认定标准。但目前量化、细化、具体的标准比较单一,一把尺子衡量和评价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干部,只能是模糊的定性,难以准确地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加上考核的方式、方法不尽完备,难以通过现有的考核来确认党政领导干部是否称职,尤其是对工作中并无明显问题和失误,但事实上相形见绌的领导干部作出明确定论,难度确实很大。调查了解中,大多数人认为认定不称职领导干部的标准模糊,而且相当一部分人认为不能准确认定。
3、相关制度不配套。相对来说,这些年我们在干部工作中,确实存在着对“上”研究得多,对“下”研究得少的问题,没有拿出可行的“下”的规定和制度。虽然已有的干部管理规章制度中,不少涉及到干部的“上”和“下”,但基本上是零散的、应急的,没有形成封闭的管理体系,特别是在解决不称职干部“下”的方面,缺乏权威性、可操作性和现实针对性的配套政策。此外,干部被调整下去后,组织上要给其找出路,但目前就业渠道狭窄,只能在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安排,即使这样矛盾也比较多。安排在本单位,不好开展工作;安排在其它单位,不愿意接受;安排的单位不好,干部本人不愿意去等,表现比较明显。
4、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方面,表现在一些已经建立的制度执行的还不够彻底,具体表现在干部调整过程中,考虑品德、资历、年龄和身体因素较多,考察能力和实绩因素较少。对能力不足,实绩平平的领导干部触动不大。即使有的调整,也通常是职务虽然下来了,但待遇却没有降下来,已有的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有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决心不大,重视不够,只是说在口头上,写在文件上,工作效果就差。相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对这项工作认识高、信心足、决心大,开展“下”的工作就主动,效果就好。
三、促进不称职领导干部“下”的对策与思考
从今后发展看,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关键要在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充满活力的用人新机制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在完善干部能“下”机制上取得新突破。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在制度和方法上所要达到的目标,应该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形成一种择优汰劣的选择机制,在群众的广泛参与下,公开、公平、公正地择优汰劣,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二是形成一种干部人力资源配置的调节机制,不仅能保证“优者上,相形见绌者下”,而且使干部“上”与“下”都能够各得其所,做到人尽其才,人事相宜;三是形成一种

《关于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能“下”机制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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