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非公有制企业下派党建工作联络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几年来,县委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存在的党员数量少、党组织组建率低、活动不经常、工作不规范、作用不明显等问题,采取下派党建工作联络员的方式来加强和规范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近期我们组成调研组,走访了14个企业,通过调查问卷、座谈讨论、个别谈话等形式,发现下派党建工作联络员工作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多数党建联络员工作繁忙,无暇开展企业党建工作。
2002年,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以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县委从全县抽调16名科级干部,到没有党员和党员数量不足3名的31个企业任党建工作联络员,开展党的工作。这些人员虽然政治素质好、作风深入,有党务工作经验,但由于都是原单位的正职或副职领导,本职岗位工作繁忙,经常出差或下乡,没有精力去研究和探索企业党建工作,也无暇在企业开展党的工作。有时为了应付检查或汇报,也只是派本单位人员了解一些情况,敷衍了事,不解决根本问题。总之两年来这些党建联络员在发展党员工作,支部组建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是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对企业经济的发展促动不明显。
2、多数党建联络员工作思路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措施。
在工作中部分党建联络员没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没有通过认真宣传党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促进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来引导企业经营者支持和理解党建工作,没有在消除企业党建工作空白点,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加强对企业的政治领导上下功夫,也未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组建企业党组织。两年来少部分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知向谁反映,不知怎样解决,致使这部分企业步履艰难,发展缓慢。
3、党建工作联络员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由于党建联络员在下派期间没有建立相应的制度约束机制,致使部分联络员在工作中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去结合企业的实际研究和探讨如何在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存在着干好干坏都一样的现象。同时也没有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工作的成效没有与工资、以及干部的考核任用挂钩,导致部分党建联络员工作消极,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业绩平平,无所建树。两年期间,甚至生产规模较大、具备组建支部条件的大地公司和海源木业公司也未能及时成立支部,开展党的工作。
4、对党建联络员的管理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
在党建联络员工作过程中,由于未实行检查汇报等可行措施来明确其工作的具体要求,因而存在着管理滞后的问题。同时党建联络员的管理权属没有界定,存上岗之前没有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形成在工作对接、检查、指导等项工作缺乏衔接性和可操作性,使党建联络员下派期间所取得的实际成效与县委的要求产生一定的差距。
二、应采取的对策
1、拓宽选拔渠道,选准配强党建联络员。
要根据企业的生产与经营实际,采取“一岗双责”的方式,从与企业联系比较紧密,并且对企业有一定管理职能和约束力的经济杠杆部分、行政管理部门中选派素质好、能力强的后备干部到企业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他们应有较高的党性觉悟、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奉献精神,有较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要求每个联络员负责联系一个有支部的企业和一个没有党员或只有个别党员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成立联合支部,其具体职能分别做好原支部的巩固提高工作和原来没有建立支部企业的党员发展工作。在下派过程中要采取组织推荐和企业自主选择的原则,将条件优秀的人员推选到党建联络员的岗位。在工作中联络员既要成为帮助企业组建党组织、发展新党员的组织员、而且也要成为企业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员和帮助企业解决难题的办事员。同时指导员所在的单位要与企业成为共建单位,单位领导与联络员一道共同为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明确工作思路,强化措施,切实加强企业党建工作。
党建联络员在工作中要明确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县十一次党代会的要求,着眼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以“三个带头人”活动和实施“三进一”工程为契机,结合“五好”目标要求开展企业党建工作,不断拓展党的工作覆盖面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新途径、新办法,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成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要紧紧围绕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服务这一中心,开展企业党建工作,通过打好组织建设这一基础,抓好组织作用发挥这一重点,最终达到促进非公有制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目的。并注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扩大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3)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4)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及时建立党组织。(5)积极帮助和支持企业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并指导其依法开展工作。(6)积极了解、反映业主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为优化企业改革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环境,做好协调服务工作。通过开展以上工作,争取在三年内,凡是职工在100人以上的企业都要建立党组织,职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企业要有党员,75以上的党组织达到“五好”要求。
3、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做到用制度来规范党建联络员的行为。
如果党建联络员不能代表党的形象和职工的利益,得不到党员、员工的拥护以及企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不仅会使其难以在企业立足,而且会对整个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产生负面影响,为此要加强制度建设来强化和规范党建联络员的行为。及时建立健全党建指导员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党建联络员不准在企业用餐,不准接受业主的馈赠,不准增加企业的负担,不准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真正做到用真情奉献、真诚服务和廉洁自律的行动展示党建联络员的形象,以赢得广大业主的信任。在实践工作中,要敢想、敢干、敢为人先,通过大胆的实践和探索来创造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新鲜经验。通过建立健全党建联络员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一个完善的运行机制,使党建联络员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建立党建联络员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把党建联络员的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通过考核对工作业绩突出的联络员作为评先做树和提拔重用的一项重要依据,记入干部考核实绩档案,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党建联络员要及时根据其表现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或调整,直至取消后备干部资格。
4、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党建联络员的管理工作。
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是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手段,要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党建联络员的组织领导,组织部门是党建联络员的选派和管理部门,要抓好其培训、对接、检查、指导等项工作,确保党建联络员真正发挥作用,通过开展企业党建工作来促进企业的有序发展。同时要建立党建联络员检查汇报制度,定期汇报、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及时予以解决,保证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此外党建联络员的派出单位要努力为其工作创造必要的政治和物质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全身心的投入到企业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具体实践中,成为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向非公有制企业下派党建工作联络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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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的问题
1、多数党建联络员工作繁忙,无暇开展企业党建工作。
2002年,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以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县委从全县抽调16名科级干部,到没有党员和党员数量不足3名的31个企业任党建工作联络员,开展党的工作。这些人员虽然政治素质好、作风深入,有党务工作经验,但由于都是原单位的正职或副职领导,本职岗位工作繁忙,经常出差或下乡,没有精力去研究和探索企业党建工作,也无暇在企业开展党的工作。有时为了应付检查或汇报,也只是派本单位人员了解一些情况,敷衍了事,不解决根本问题。总之两年来这些党建联络员在发展党员工作,支部组建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是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对企业经济的发展促动不明显。
2、多数党建联络员工作思路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措施。
在工作中部分党建联络员没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没有通过认真宣传党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促进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来引导企业经营者支持和理解党建工作,没有在消除企业党建工作空白点,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加强对企业的政治领导上下功夫,也未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组建企业党组织。两年来少部分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知向谁反映,不知怎样解决,致使这部分企业步履艰难,发展缓慢。
3、党建工作联络员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由于党建联络员在下派期间没有建立相应的制度约束机制,致使部分联络员在工作中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去结合企业的实际研究和探讨如何在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存在着干好干坏都一样的现象。同时也没有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工作的成效没有与工资、以及干部的考核任用挂钩,导致部分党建联络员工作消极,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业绩平平,无所建树。两年期间,甚至生产规模较大、具备组建支部条件的大地公司和海源木业公司也未能及时成立支部,开展党的工作。
4、对党建联络员的管理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
在党建联络员工作过程中,由于未实行检查汇报等可行措施来明确其工作的具体要求,因而存在着管理滞后的问题。同时党建联络员的管理权属没有界定,存上岗之前没有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形成在工作对接、检查、指导等项工作缺乏衔接性和可操作性,使党建联络员下派期间所取得的实际成效与县委的要求产生一定的差距。
二、应采取的对策
1、拓宽选拔渠道,选准配强党建联络员。
要根据企业的生产与经营实际,采取“一岗双责”的方式,从与企业联系比较紧密,并且对企业有一定管理职能和约束力的经济杠杆部分、行政管理部门中选派素质好、能力强的后备干部到企业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他们应有较高的党性觉悟、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奉献精神,有较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要求每个联络员负责联系一个有支部的企业和一个没有党员或只有个别党员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成立联合支部,其具体职能分别做好原支部的巩固提高工作和原来没有建立支部企业的党员发展工作。在下派过程中要采取组织推荐和企业自主选择的原则,将条件优秀的人员推选到党建联络员的岗位。在工作中联络员既要成为帮助企业组建党组织、发展新党员的组织员、而且也要成为企业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员和帮助企业解决难题的办事员。同时指导员所在的单位要与企业成为共建单位,单位领导与联络员一道共同为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明确工作思路,强化措施,切实加强企业党建工作。
党建联络员在工作中要明确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县十一次党代会的要求,着眼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以“三个带头人”活动和实施“三进一”工程为契机,结合“五好”目标要求开展企业党建工作,不断拓展党的工作覆盖面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新途径、新办法,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成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要紧紧围绕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服务这一中心,开展企业党建工作,通过打好组织建设这一基础,抓好组织作用发挥这一重点,最终达到促进非公有制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目的。并注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扩大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3)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4)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及时建立党组织。(5)积极帮助和支持企业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并指导其依法开展工作。(6)积极了解、反映业主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为优化企业改革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环境,做好协调服务工作。通过开展以上工作,争取在三年内,凡是职工在100人以上的企业都要建立党组织,职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企业要有党员,75以上的党组织达到“五好”要求。
3、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做到用制度来规范党建联络员的行为。
如果党建联络员不能代表党的形象和职工的利益,得不到党员、员工的拥护以及企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不仅会使其难以在企业立足,而且会对整个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产生负面影响,为此要加强制度建设来强化和规范党建联络员的行为。及时建立健全党建指导员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党建联络员不准在企业用餐,不准接受业主的馈赠,不准增加企业的负担,不准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真正做到用真情奉献、真诚服务和廉洁自律的行动展示党建联络员的形象,以赢得广大业主的信任。在实践工作中,要敢想、敢干、敢为人先,通过大胆的实践和探索来创造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新鲜经验。通过建立健全党建联络员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一个完善的运行机制,使党建联络员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建立党建联络员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把党建联络员的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通过考核对工作业绩突出的联络员作为评先做树和提拔重用的一项重要依据,记入干部考核实绩档案,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党建联络员要及时根据其表现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或调整,直至取消后备干部资格。
4、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党建联络员的管理工作。
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是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手段,要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党建联络员的组织领导,组织部门是党建联络员的选派和管理部门,要抓好其培训、对接、检查、指导等项工作,确保党建联络员真正发挥作用,通过开展企业党建工作来促进企业的有序发展。同时要建立党建联络员检查汇报制度,定期汇报、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及时予以解决,保证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此外党建联络员的派出单位要努力为其工作创造必要的政治和物质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全身心的投入到企业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具体实践中,成为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向非公有制企业下派党建工作联络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