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在2006年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七)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机制,不断提高自治州建设科技水平
建设科技引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化水平和工程应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节能、治污、改善人居环境等强制性标准全面推行。大力开展建筑“四节”工作,初步形成资源节约型发展模式。2010年,全州城镇以上所有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必须全面实施节能设计50的标准;已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逐步开展,库尔勒市完成15,各县完成10;2008年开始在库尔勒进行住宅建筑节能设计65标准的试点;建筑改造和使用过程的节水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以上;新建建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总消耗比现在下降10;建筑垃圾的利用率达到30;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30;实施一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自治州建设事业主要领域的技术水平和教育水平达到区内同行业较高水平;加强建设领域人才培养,提高建设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创新能力和运用新技术能力;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加快建设行业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训生产一线技能人才和农村工匠。
(八)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治建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使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保障措施。加强建设行业法制建设,强化法律知识培训和职工再教育,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和工作制度,加强建设行业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三、2006年建设工作安排要点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整个“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意义十分重大。
2006年我州建设事业的发展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州委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事业发展全局,团结带领全州广大建设工作者,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依靠科技教育,努力提高建设事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着力研究乡村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措施和方法,以村庄整治试点为突破口,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农牧民抗震安居住房建设,进一步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抓好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和劳务企业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不断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宏观调控,保持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平稳发展;认真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城镇房屋拆迁、物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继续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建设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创新发展环境工作,巩固和扩大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促进我州建设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2006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在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的龙头作用。
库尔勒市、轮台县、和硕县要适应城市发展和工业化建设的需要,尽快修编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争取在年内能够批准实施。各市县要在第一季度末组织修编完成与自治州“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的城市(县城)新一轮近期建设规划,上报自治州、自治区备案。城镇规划区内的近期发展地段、拟储备出让地段、重点旧城改造区域,其详细规划编制覆盖率要达到85以上。认真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健全政府及规划部门之间的层级监督职能;严格制定并认真落实城乡规划公示、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决策制度。库尔勒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专门的城市规划展示馆,有条件的县城要开辟城市规划展示厅。加强城乡规划执法检查,切实纠正违反规划的行为。
(二)加大投入,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全州年内争取完成城镇基础设施投资5亿元以上,重点完成库尉供水工程、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新市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水系建设项目,各县排水改扩建工程、道路改扩建工程、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等,提升城镇综合功能,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各市县、乡镇按照规划设立的工业园区,其基础设施建设要与城市基础设施协调衔接、相互配套、共建共享。加强项目前期工作,重点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项目前期工作。轮台县要继续加快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增加绿量,提高绿化建设和管养水平,做好迎接自治区园林县城的复验工作。且末县要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争取创建成为国家第一批园林县城。
(三)突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各县市要把乡村规划编制工作放在首位,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学依据。所有乡镇要在年内全面完成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努力完成自治州确定的100个中心村的规划编制任务。使用好、管理好自治区“以奖代拨”资金和自治州安排的500万元“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加强对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组织指导和督促落实,确保全州1.9万户的抗震安居住房建设任务的完成。
“好居民点”建设是自治州新农村“十好”标准之一,要把握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向农村基础设施倾斜的机遇,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好居民点”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通过广泛开展对社会主义“好居民点”的调研,州上将制定《关于建设__特色社会主义“好居民点”的意见》,争取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各县市都要确定并抓好一批“好居民点”试点,加大指导和扶持力度,争取年内能够建成4-5个“好居民点”示范点,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典型和样板。要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加强新农村的规划管理与技术服务。积极支持和引导自治州确定的10个重点发展小城镇加快建设和发展,建设一批具有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规模优势的城乡统筹发展的关节点。
(四)继续做大做强建筑业,促进建筑业持续稳定增长
鼓励和引导建筑业企业以市场为导向,结合自身优势,加快经营结构调整,拓宽经营领域,提高经济总量。大力发展特级承包企业,引导大企业提高资质等级;鼓励企业在“突出主业”的前提下,拓展经营范围,实现多元化经营,提高抵御风险能力;以自治州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为契机,想方设法引导建筑施工企业抢占各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积极拓展外地建筑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出台优惠政策,在资格评审、申报评优、信息服务等方面为外出施工企业提供扶持。
继续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建筑业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有效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推动和促进建筑业企业诚信经营;加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执法监察力度,加快实施材料、设备采购、劳务分包等招投标制度,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评标办法。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逐步将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纳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扩大政府监管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继续大力推进建筑科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技术公告》、《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及相关强制性节能标准,大力引进和推广符合我州实际的先进、成熟、适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限制和禁止使用落后技术,提升建设事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全面开展绿色节能建筑工作,确保建筑节能50的强制性标准落到实处。供热体制改革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出台自治州供热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分步实施方案。在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的同时,启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
大力推进劳务分包。在各县市积极培育劳务企业,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下岗职工向建筑业就业转移力度。年内争取吸纳本地农村富余人员、下岗职工等就业人数3000人以上。认真研究自治区、自治州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将拟进入建筑业的农村务工人员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利用建设行业教育培训中心这一基地,搞好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要继续保持房地产业良好的发展势头,力争当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亿元。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宏观调控,优化商品住宅的结构和布局,使商品住宅供给保持适度的规模。深入研究住房产业政策,不断完善消费新机制,关注外来人口、石油、周边团场、农牧区和南疆四地州有意在库尔勒市买房置业人群的消费需求,促进住房市场的发展。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对个体私营企业要逐步建立公积金制度,将外来人员的潜在购房需求转化为现实有效需求。加强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的前期研究,加快建立和完善住房货币化补贴制度。加快推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今年争取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2000套,城镇廉租房300套,解决2300户城镇中低收入和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初步建立住房保障制度。
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管理,以市场为导向,为房地产企业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以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商品房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住房消费环境。建立健全房屋买卖、交换、租赁、抵押市场,建立产权交易一体化服务大厅,为住房消费者提供便捷的服务。规范清理一批社会信誉差、群众举报多的中介组织,组织指导中介机构开展住房代理、销售、转换业务,为百姓大量换、购住房服务。
出台《自治州城镇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切实加强物业管理,积极推进物业管理的社会化、专业化。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企业和相关单位之间委托服务的合同关系,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质价相符的收费标准和价格评定体系,全面推行物业管理“分等定级,质价相符”的收费机制。继续做好创建“优秀文明小区”的评选活动。
(六)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逐步完善自治州风景名胜区体系,努力将尉犁县罗布人村寨申报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引导有风景名胜资源的县市积极开展风景名胜区的资源调查、评价和申报工作。科学编制保护规划,博斯腾湖、轮台县胡杨林风景名胜区要完成总体规划的编制及报批工作,各景区、景点均要完成详细规划工作,以科学的规划指导景区各项建设。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加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景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努力提高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水平,充分依托我州丰富的风景名胜资源,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
(七)以开展城市和重点小城镇“天山杯”竞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今年是新一轮的城市“天山杯”竞赛检查考核年。关于今年“天山杯”竞赛活动,州“天山杯”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近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各县市要以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强化落实,以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为切入点,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的问题为落脚点,把“天山杯”竞赛活动作为检验工作、增强能力、提高水平的载体和平台,促进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市,推进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努力。
(八)实践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建设行业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事前预防主动型管理,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稳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重点建立城市燃气、供热、供水的经常性检查机制,坚决杜绝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维修、作业中的人员伤亡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的监察工作,实施供水全过程水质动态管理,建立水质安全预警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市政公用行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宣传和演练工作,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自今年1月1日起,凡未取得建筑施工安全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招投标和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立足建设行业实际,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推进建设行业政务公开,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各县市建设局要建立并完善12319服务热线,及时、快捷地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清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力度,确保“清欠”任务的全面完成。完善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预防新的拖欠问题产生。继续加强和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减少拆迁纠纷,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着力解决好城镇房屋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质量、物业管理、供暖、企业重组改制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及时、合理地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巩固团结稳定的社会政治局面。结合行业实际,继续深入开展扶贫帮困工作,抓好“援若”和“支援巴音布鲁克扶贫开发建设工程”和包乡住村、包联社区贫困户的帮扶工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6年是自治州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建设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继续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创新发展环境工作;继续抓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和办事制度公开,努力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副局长在2006年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