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
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为重点,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一是提高婴儿出生缺陷干预率。对怀孕的育龄妇女,镇村要通过宣传,组织她们参加市、镇、村一级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对病残儿照顾再生育对象和部分育龄妇女要动员和鼓励她们参加二、三级干预,有效降低出生婴儿出生缺陷率。二是提高知情选择率。对每个应落实措施对象,由计生指导所人员向其介绍避孕措施种类、特点和避孕原理,使其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选择一种长效的避孕措施。三是提高随访服务率。镇计生指导所人员要提高工作责任心,及时对育龄妇女进行随访服务,有不良反应的,要及时帮助落实治疗,对节育措施到期的,要督促她们及时更换措施,及时通知绝经对象要终止措施。四是要充分发挥计生中心站作用,开展具有特色和一定层次的服务内容,提高育龄妇女的健康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提高群众知识知晓率。
首先,转变宣传思路。要跳出就计划生育搞宣传的狭窄空间,以群众参与、群众受益作为计生宣传活动的出发点,从先进文化的层面,来思考和推进计生宣传教育,使先进婚育文化成为群众自觉要求,成为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搞好宣传融入。要采取多种途径,开展计生宣传教育进村组、进学校、进农户,同卫生、广电、民政等相关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同重大节庆结合起来,使新型生育文化在结合中融入,在融入在发展。第三,拓宽宣传渠道。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体的作用,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为主题,加大对计生法律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第四,注重"直面宣传"。要坚持把宣传教育与日常计生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动员和组织计生干部,深入基层、走进群众,通过宣传访视、沟通谈心、排忧解难、送证上门等交流与服务方式,以更直接、零距离的渠道开展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亲和力、感染力和号召力,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进步、文明的婚育观念,努力建设和谐的新型生育文化。第五,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专题宣传活动,要加大投入,要通过典型推动的力量,营造文明新风吹遍万家的氛围。
五、 强化社会保障机制工作, 提高政策措施落实率。
要大力宣传和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在社会上形成“尊重女性、关爱女孩”的浓烈氛围。一是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将全镇只有一个女孩且贫困的家庭排出来,建立档案。二是制订措施,实施帮扶。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联合妇联、劳动保障、民政、司法、教育、中小学校等部门和单位,对贫困母亲和贫困女孩实施帮扶,特别在公益金扶助对象要优先考虑到独生女家庭。三是认真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和奖励扶助制度,健全利益导向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和奖励扶助制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群众全面了解实行计划生育可以享受的各种优先优惠。全力抓好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与落实工作,使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家庭切实享受各种优先优惠政策,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让群众逐步形成"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养儿防老不如优惠政策好"的思想观念。建立奖励扶助制度的运行机制,把握排查摸底,资格确认环节,使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漏,充分发挥政策推动力的作用。四是大力开展整治两非工作,要按照市2005年开展集中整治两非工作要求,对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终止妊娠的行为进行,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强化部门职责,实行“上下联动、部门联手”,宣传、法制、利益导向等手段,多管齐下,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促使性别比趋向平衡,营造男女平等的氛围。
六、 加强依法治育, 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
二00六年,我们要以提高依法治育水平和执法能力为目标,大力加强依法治育工作。一是以提高法律法规知晓率为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对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要制订计划,以镇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为宣传对象,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利用发放宣传资料,集市咨询,专题培训等方式,让全镇干群知晓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二是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为目标,加大执法力度。要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对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出现的调查取证难、征收难等突出问题,要积极探索,要通过宣传、教育、行政、组织、法律等手段,多管齐下,提高征收率。在征收过程中,坚持程序合法,主体合法,征收标准合法。在征收过程中,对拒不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重点难点对象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依法强制征收,扩大征收的影响面、教育面和宣传面,营造"超生必罚"的紧张氛围,纠正当前社会上流传的关于"国家政策放宽、普遍可以生育二胎"的舆论误导。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七个不准的规定,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四是实行村民自治。充分发挥和依靠群众的力量,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通过制订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规范生育行为,弥补法治不足。
总之,二00六年,我们将在镇委镇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工作。
谢谢大家
《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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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提高群众知识知晓率。
首先,转变宣传思路。要跳出就计划生育搞宣传的狭窄空间,以群众参与、群众受益作为计生宣传活动的出发点,从先进文化的层面,来思考和推进计生宣传教育,使先进婚育文化成为群众自觉要求,成为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搞好宣传融入。要采取多种途径,开展计生宣传教育进村组、进学校、进农户,同卫生、广电、民政等相关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同重大节庆结合起来,使新型生育文化在结合中融入,在融入在发展。第三,拓宽宣传渠道。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体的作用,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为主题,加大对计生法律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第四,注重"直面宣传"。要坚持把宣传教育与日常计生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动员和组织计生干部,深入基层、走进群众,通过宣传访视、沟通谈心、排忧解难、送证上门等交流与服务方式,以更直接、零距离的渠道开展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亲和力、感染力和号召力,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进步、文明的婚育观念,努力建设和谐的新型生育文化。第五,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专题宣传活动,要加大投入,要通过典型推动的力量,营造文明新风吹遍万家的氛围。
五、 强化社会保障机制工作, 提高政策措施落实率。
要大力宣传和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在社会上形成“尊重女性、关爱女孩”的浓烈氛围。一是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将全镇只有一个女孩且贫困的家庭排出来,建立档案。二是制订措施,实施帮扶。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联合妇联、劳动保障、民政、司法、教育、中小学校等部门和单位,对贫困母亲和贫困女孩实施帮扶,特别在公益金扶助对象要优先考虑到独生女家庭。三是认真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和奖励扶助制度,健全利益导向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和奖励扶助制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群众全面了解实行计划生育可以享受的各种优先优惠。全力抓好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与落实工作,使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家庭切实享受各种优先优惠政策,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让群众逐步形成"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养儿防老不如优惠政策好"的思想观念。建立奖励扶助制度的运行机制,把握排查摸底,资格确认环节,使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漏,充分发挥政策推动力的作用。四是大力开展整治两非工作,要按照市2005年开展集中整治两非工作要求,对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终止妊娠的行为进行,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强化部门职责,实行“上下联动、部门联手”,宣传、法制、利益导向等手段,多管齐下,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促使性别比趋向平衡,营造男女平等的氛围。
六、 加强依法治育, 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
二00六年,我们要以提高依法治育水平和执法能力为目标,大力加强依法治育工作。一是以提高法律法规知晓率为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对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要制订计划,以镇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为宣传对象,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利用发放宣传资料,集市咨询,专题培训等方式,让全镇干群知晓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二是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为目标,加大执法力度。要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对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出现的调查取证难、征收难等突出问题,要积极探索,要通过宣传、教育、行政、组织、法律等手段,多管齐下,提高征收率。在征收过程中,坚持程序合法,主体合法,征收标准合法。在征收过程中,对拒不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重点难点对象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依法强制征收,扩大征收的影响面、教育面和宣传面,营造"超生必罚"的紧张氛围,纠正当前社会上流传的关于"国家政策放宽、普遍可以生育二胎"的舆论误导。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七个不准的规定,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四是实行村民自治。充分发挥和依靠群众的力量,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通过制订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规范生育行为,弥补法治不足。
总之,二00六年,我们将在镇委镇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工作。
谢谢大家
《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