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水产局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汇报
根据“一法一条例”的有关条款,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现在实施的防检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考评制、责任追究制、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制及《XXX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管理规定》等;对基层动物防检人员的制度有:目标管理责任制、防检人员考评制、工作岗位责任制、公开承诺制及《XXX市基层动物防检站综合管理制度》等。对广大养殖户、经销户的管理规定有:强制免疫标识制度、仔猪调入准调证制度、动物防疫合格证制度,不使用销售违禁药品、生物制剂承诺制度,等等。正因为有了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措施,有力地规范了大家的行为,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清楚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要求,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全面推动了“一法一条例”的顺利实施。
五、存在问题,努力方向
1、存在问题。
“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总体来说,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促进全市养殖业发展,规范防疫检疫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防疫检疫人员的工资及生活待遇没有得到落实。从事基层的防检人员责任重大,工作十分辛苦,但报酬却很低,有的基层防检人员全年的收入不足XX元,造成责、权、利不统一。按照《XX省动物防疫条例》及今年中央、省、市各级一号文件的要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经费及人员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此项政策还没有落实。
二是执法难度较大,缺乏强有力的执法手段。防检执法具有强制性,但有少数养殖场(户)借口各种理由阻碍防疫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的贩运户甚至逃避检疫,有的养殖场(户)发生动物疫病不按规定处置,而防检人员所采取的措施缺乏强制手段,很难执行到位,致使防检执法的难度加大,执法效力较低。
三是防疫检疫经费紧缺。按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要求,目前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与当前养殖业发展及疫病发生状况完全不相适应,基层防疫体系仍是90年代初期水平,对疫病的诊断、化验、防疫的网络建设缺少必要的经费来源;在疫情处理上,更是由于缺少资金,而使疫情处理困难。另外,基层防疫的网络建设缺少必要的资金支持,也使防疫工作的开展难度增大。
四是存在法律滞后的现象。《动物防疫法》是1997年制定的,当时的畜牧业发展还处于农户散养、分散经营的初级状况,而现在的养殖结构、养殖规模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有不少法律条款在实际工作中已缺乏操作性,而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防疫、检疫及畜牧业生产等问题的解决又没有法律依据作保障,使不少工作很难依法进行。
2、努力方向
一是进一步加大“一法一条例”对执法对象和执法人员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养殖、运输户等自觉知法、学法、守法,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二是进一步加强防疫检疫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防检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一法一条例”的正常实施,促进全市养殖业健康顺利发展。
三是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建立与养殖业发展相适应的疫情预警和快速处理机制。
四是进一步巩固完善防疫检疫队伍,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兽医体制改革工作,使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有效分开,确保防疫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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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问题,努力方向
1、存在问题。
“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总体来说,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促进全市养殖业发展,规范防疫检疫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防疫检疫人员的工资及生活待遇没有得到落实。从事基层的防检人员责任重大,工作十分辛苦,但报酬却很低,有的基层防检人员全年的收入不足XX元,造成责、权、利不统一。按照《XX省动物防疫条例》及今年中央、省、市各级一号文件的要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经费及人员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此项政策还没有落实。
二是执法难度较大,缺乏强有力的执法手段。防检执法具有强制性,但有少数养殖场(户)借口各种理由阻碍防疫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的贩运户甚至逃避检疫,有的养殖场(户)发生动物疫病不按规定处置,而防检人员所采取的措施缺乏强制手段,很难执行到位,致使防检执法的难度加大,执法效力较低。
三是防疫检疫经费紧缺。按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要求,目前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与当前养殖业发展及疫病发生状况完全不相适应,基层防疫体系仍是90年代初期水平,对疫病的诊断、化验、防疫的网络建设缺少必要的经费来源;在疫情处理上,更是由于缺少资金,而使疫情处理困难。另外,基层防疫的网络建设缺少必要的资金支持,也使防疫工作的开展难度增大。
四是存在法律滞后的现象。《动物防疫法》是1997年制定的,当时的畜牧业发展还处于农户散养、分散经营的初级状况,而现在的养殖结构、养殖规模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有不少法律条款在实际工作中已缺乏操作性,而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防疫、检疫及畜牧业生产等问题的解决又没有法律依据作保障,使不少工作很难依法进行。
2、努力方向
一是进一步加大“一法一条例”对执法对象和执法人员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养殖、运输户等自觉知法、学法、守法,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二是进一步加强防疫检疫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防检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一法一条例”的正常实施,促进全市养殖业健康顺利发展。
三是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建立与养殖业发展相适应的疫情预警和快速处理机制。
四是进一步巩固完善防疫检疫队伍,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兽医体制改革工作,使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有效分开,确保防疫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XXX市畜牧水产局
2005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