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规划
等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党委(党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真正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任务。
(二)强化各级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把依法治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依法治市规划,协调、监督各部门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目标和职责,并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评的内容,保证依法治市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推进。
(三)严格考核和奖惩。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依法治市总体目标,确定各个时期、各个阶段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和要求,并且分解到各部门。承担依法治市任务的各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向同级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依法治市目标和实施任务的效果评价体系,对各级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实行一年一考评的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任务完成差或不达标的部门(单位),视情况实施“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对整改情况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年度综治评先资格,发生重大问题的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四)落实工作保障措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要配齐配强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任务及需要,依法治市工作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单位也应落实工作经费,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和专款专用;要及时解决依法治理工作所需的办公设施、宣传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困难,切实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精心组实施。人大、政协要通过视察、检查活动,推动依法治市规划的落实。
《市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规划(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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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各级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把依法治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依法治市规划,协调、监督各部门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目标和职责,并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评的内容,保证依法治市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推进。
(三)严格考核和奖惩。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依法治市总体目标,确定各个时期、各个阶段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和要求,并且分解到各部门。承担依法治市任务的各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向同级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依法治市目标和实施任务的效果评价体系,对各级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实行一年一考评的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任务完成差或不达标的部门(单位),视情况实施“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对整改情况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年度综治评先资格,发生重大问题的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四)落实工作保障措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要配齐配强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任务及需要,依法治市工作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单位也应落实工作经费,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和专款专用;要及时解决依法治理工作所需的办公设施、宣传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困难,切实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精心组实施。人大、政协要通过视察、检查活动,推动依法治市规划的落实。
《市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规划(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