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技术产品孵化基地。高起点办好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加快规划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二区、龙岗大工业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出口加工区,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成为高新技术的研发中心、成果孵化中心、创业中心、人才培养中心和生产基地。政府通过提供研究开发场地、人员技术培训、政策性融资、中介服务等方面的支持,提高创业企业的成活率。到2005年,孵化各类高新技术成果和专利成果达到2000项以上,研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专利达到2000项以上。强化高交会和技术产权交易所的功能和影响力,积极引进风险投资企业、投资类金融机构,推行交易商席位制,建立网上交易市场,逐步建成开放型、国际化的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中心和交易网络,使深圳成为全国乃至国际上具有相当影响力的高新技术成果的聚集、展示和交易中心。
二、完善多元、开放的科技投入机制
发挥科技投资各主体的积极性,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市场融资为主要形式的科技投入机制。
多渠道、多层次加大科技投入。继续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加大政府资金对科技的投入力度。鼓励企业多渠道筹措科技开发和产业化资金,形成全社会研发投入机制。2005年,研究与开发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8%。
加快培育科技风险投资市常大力培育和引进境内外风险投资机构,促使风险投资成为科技投入的重要资金来源。探索建立开放性股权结构的风险投资机构,实现风险投资主体的市场化运作。探索建立政府与境外著名投资银行结盟的投资顾问制度。积极配合国家建立和发展创业板市场,引导推动民间资本参与,完善风险投资进退机制,促进中小科技企业成长。
三、实施人才战略,构筑人才高地
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导向,引进与自主培养相结合,营造一流的干事创业环境,努力把深圳建成科技创新的宝地、知识致富的乐园。2005年,万名社会劳动者中各类人才数量达到3700人。
实行开放式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国内外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学科带头人、高新科技人才、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重点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和海外留学人员。优化人才结构,加快技能型人才引进步伐。实施人才市民待遇政策,未入深圳户籍的人才在进出特区、劳动人事、社会保障、购房置业、子女就学等方面,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完善人才引进政策,打破人才引进中的部门界限、身份界限、地域界限和所有制界限。充分利用境外人才资源,鼓励海外人员来深创业或为深圳服务,办好留学人员创业园,积极引进国外专家学者参加深圳建设。加强引进、录用人才的政策引导,制定发布招调人员的岗位、专业、工种导向目录。“十五”期间争取引进国内外人才数量超过30万人。
完善以知识资本化为核心的激励机制。积极推行技术入股、科技人员持股、股票期权等新的分配方式,对知识产权的职务发明人、设计人、作者以及主要实施者给予相应报酬和股权收益。政府出资设立并定期颁发“科技创新奖”。提高企业博士后项目资助标准,发挥政府采购对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优势产业的扶持作用。加快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化人才管理的制度和法规建设。推进技术标准化,形成健全、规范的技术市场体系。建立人力资源分类管理机制,完善符合国际惯例的人力资源考核测评制度,促进测评与激励的有效结合。
建立人力资源柔性流动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建设统一高效、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常完善和发展开放式、多层次的人才市场,全面提高劳动力中介机构社会化服务水平,盘活人力资源存量,使深圳成为全国重要的人才交流和集聚中心。打破以迁户口、转关系为特征的人力资源刚性流动常规,完善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的柔性流动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全市并与国内外联网的人员供求信息网络和信息库,形成区域性、网络化的虚拟人力资源市常加快政府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劳动人事代理制,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
四、建设教育强市
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优先发展,优化教育结构,优化教育体制,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
加大政府教育投入。各级政府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确保财政对于教育的投入年均递增15%以上,实现五年内翻一番的目标。
实施教育创新工程。深化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投资体制、人事制度、招生考试制度等改革,挖掘现有教育资源潜力,增强学校的活力和效率,充分发挥公办学校的主渠道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引导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依法举办幼儿阶段、高中阶段和高等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普通高等学校和部分初中、小学。完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启动初高中分离办学,建设全寄宿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争取推行弹性学习制度,放宽招生和入学的年龄限制,允许分阶段完成学业。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完善教育督导评估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逐步实行教职工竞争上岗。建设和完善全市教育网络平台,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
《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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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多元、开放的科技投入机制
发挥科技投资各主体的积极性,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市场融资为主要形式的科技投入机制。
多渠道、多层次加大科技投入。继续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加大政府资金对科技的投入力度。鼓励企业多渠道筹措科技开发和产业化资金,形成全社会研发投入机制。2005年,研究与开发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8%。
加快培育科技风险投资市常大力培育和引进境内外风险投资机构,促使风险投资成为科技投入的重要资金来源。探索建立开放性股权结构的风险投资机构,实现风险投资主体的市场化运作。探索建立政府与境外著名投资银行结盟的投资顾问制度。积极配合国家建立和发展创业板市场,引导推动民间资本参与,完善风险投资进退机制,促进中小科技企业成长。
三、实施人才战略,构筑人才高地
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导向,引进与自主培养相结合,营造一流的干事创业环境,努力把深圳建成科技创新的宝地、知识致富的乐园。2005年,万名社会劳动者中各类人才数量达到3700人。
实行开放式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国内外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学科带头人、高新科技人才、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重点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和海外留学人员。优化人才结构,加快技能型人才引进步伐。实施人才市民待遇政策,未入深圳户籍的人才在进出特区、劳动人事、社会保障、购房置业、子女就学等方面,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完善人才引进政策,打破人才引进中的部门界限、身份界限、地域界限和所有制界限。充分利用境外人才资源,鼓励海外人员来深创业或为深圳服务,办好留学人员创业园,积极引进国外专家学者参加深圳建设。加强引进、录用人才的政策引导,制定发布招调人员的岗位、专业、工种导向目录。“十五”期间争取引进国内外人才数量超过30万人。
完善以知识资本化为核心的激励机制。积极推行技术入股、科技人员持股、股票期权等新的分配方式,对知识产权的职务发明人、设计人、作者以及主要实施者给予相应报酬和股权收益。政府出资设立并定期颁发“科技创新奖”。提高企业博士后项目资助标准,发挥政府采购对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优势产业的扶持作用。加快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化人才管理的制度和法规建设。推进技术标准化,形成健全、规范的技术市场体系。建立人力资源分类管理机制,完善符合国际惯例的人力资源考核测评制度,促进测评与激励的有效结合。
建立人力资源柔性流动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建设统一高效、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常完善和发展开放式、多层次的人才市场,全面提高劳动力中介机构社会化服务水平,盘活人力资源存量,使深圳成为全国重要的人才交流和集聚中心。打破以迁户口、转关系为特征的人力资源刚性流动常规,完善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的柔性流动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全市并与国内外联网的人员供求信息网络和信息库,形成区域性、网络化的虚拟人力资源市常加快政府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劳动人事代理制,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
四、建设教育强市
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优先发展,优化教育结构,优化教育体制,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
加大政府教育投入。各级政府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确保财政对于教育的投入年均递增15%以上,实现五年内翻一番的目标。
实施教育创新工程。深化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投资体制、人事制度、招生考试制度等改革,挖掘现有教育资源潜力,增强学校的活力和效率,充分发挥公办学校的主渠道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引导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依法举办幼儿阶段、高中阶段和高等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普通高等学校和部分初中、小学。完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启动初高中分离办学,建设全寄宿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争取推行弹性学习制度,放宽招生和入学的年龄限制,允许分阶段完成学业。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完善教育督导评估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逐步实行教职工竞争上岗。建设和完善全市教育网络平台,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
《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