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汇报
走访了全区二十个镇乡(街道),征求基层领导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利用《鄞州普法》报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发出10万份征求意见表,真心实意地征求各级领导和全区广大人民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此外,我们还十分注重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了班子成员是党风廉政的重点对象,带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形成反腐保廉的整体合力,增强领导班子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
当然,我们的领导班子建设也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如局班子在决策上缺乏远瞻性,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班子管理缺乏科学的监督约束机制等等,但问题最突出的还是镇乡(街道)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班子建设。一是平均年龄偏大,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尽管近年来部分镇乡(街道)配备了数名大学毕业生充实到一线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岗位,但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仍存在年龄结构老化、人员青黄不接的状况。二是法律基础薄弱,专业知识结构有待优化。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班子中受过正规法律专业教育的较少,大部分都是边干边学,法律专业知识薄弱的现象较为突出。三是岗位流动频繁,由此带来工作衔接和磨合方面的问题,有些同志刚适应司法工作,就被调到其他岗位,不利于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三、努力方向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我们班子建设的努力方向是突出“以人为本”理念,围绕科学发展观和“新鄞州工程”建设,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服务用心”、“工作诚信”。
1、突出“以人为本”理念。在班子建设中,要牢记人的因素是至关重要,也是最活跃的。我们既要强调班子成员之间达成共识,齐心协力,也要注重发挥好每个成员的各自优势,充分展示个性,不断激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班子的运作处于高效状态、最佳状态。
2、围绕科学发展观和“新鄞州工程”建设。随着“新鄞州工程”的实施和“平安鄞州”的建设,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时刻围绕这个中心工作,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班子的各项决策也必须服务和服从于这个中心工作。时代在不断发展,各类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作出决策之前就必须深入研究,反复论证,使中心工作得到较快、较好的落实和实践。
3、保持“头脑清醒”、“服务用心”、“工作诚信”。在日常工作中,全区广大司法干警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明确自己奋斗的目标,找出工作差距,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贴近群众,用心服务,主动为社会稳定服务,为鄞州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诚信工作,诚信服务,树立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形象。
四、几点建议
借此机会,我就我们日常工作中急需上级部门、各位领导支持、关心的几个问题作一汇报,解决好这些问题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第二次飞跃”总体目标。
1、改革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现在的镇乡(街道)司法所与综治办合署办公,人员相互兼职,人、财、物都由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司法局只对其作业务指导,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镇乡(街道)司法所的发展,同时,由于人力有限,我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也很难深入,这也影响了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我们建议把现有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改由区司法局和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双重管理,在人、财、物方面加以明确划分,同时司法所长人选由区局提议,商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区委政法委审批,并享有正科级待遇。这样做便于加强管理,进一步明确镇乡(街道)司法所的地位,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
2、加强干部交流。我局现有干部27人,其中进局8年以上13人、进局20年以上4人,其余都为近二年新进人员。当然也不是说这样不好,老同志有老同志的好处,但如果所占的比率较高,就会使整个队伍陷入“死水”,工作的创新能力不强,激情不够,主动性、创造性不够,工作凭经验,去年怎么做,今年还是这么做。因此,我们希望能够多加强干部间交流,可以是政法系统内部横向交流、局与局之间的交流,也可以与市局、兄弟县(市、区)司法局之间交流,这样就可以变“死水”为“活水”,使整个队伍充满生机,充满活力。
3、尝试配备“公职律师”。所谓公职律师是指取得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职律师执业证,在政府职能部门或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执业律师,拥有公务员和律师双重身份。近几年来,政府在管理决策过程中,遇到了大量的法律事务,面临着许多历史遗留难题等,政府职能部门配备公职律师,已迫在眉睫。为政府或部门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受政府或部门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以区政府身份代理区政府或部门参加诉讼、仲裁活动等等,公职律师以其“离得近、叫得应、专业熟、信息灵、反应快、保密好”等优点为政府或部门提供及时、准确和较低成本的专业法律服务。因此我建议尝试在有关政府职能部门配备公职律师,规范政府行为,减少不必要的信访、上访,为打造“平安宁波”、“平安鄞州”作贡献。
以上是我区司法行政系统班子建设情况的简要汇报,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 《区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汇报(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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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们的领导班子建设也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如局班子在决策上缺乏远瞻性,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班子管理缺乏科学的监督约束机制等等,但问题最突出的还是镇乡(街道)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班子建设。一是平均年龄偏大,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尽管近年来部分镇乡(街道)配备了数名大学毕业生充实到一线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岗位,但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仍存在年龄结构老化、人员青黄不接的状况。二是法律基础薄弱,专业知识结构有待优化。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班子中受过正规法律专业教育的较少,大部分都是边干边学,法律专业知识薄弱的现象较为突出。三是岗位流动频繁,由此带来工作衔接和磨合方面的问题,有些同志刚适应司法工作,就被调到其他岗位,不利于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三、努力方向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我们班子建设的努力方向是突出“以人为本”理念,围绕科学发展观和“新鄞州工程”建设,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服务用心”、“工作诚信”。
1、突出“以人为本”理念。在班子建设中,要牢记人的因素是至关重要,也是最活跃的。我们既要强调班子成员之间达成共识,齐心协力,也要注重发挥好每个成员的各自优势,充分展示个性,不断激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班子的运作处于高效状态、最佳状态。
2、围绕科学发展观和“新鄞州工程”建设。随着“新鄞州工程”的实施和“平安鄞州”的建设,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时刻围绕这个中心工作,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班子的各项决策也必须服务和服从于这个中心工作。时代在不断发展,各类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作出决策之前就必须深入研究,反复论证,使中心工作得到较快、较好的落实和实践。
3、保持“头脑清醒”、“服务用心”、“工作诚信”。在日常工作中,全区广大司法干警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明确自己奋斗的目标,找出工作差距,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贴近群众,用心服务,主动为社会稳定服务,为鄞州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诚信工作,诚信服务,树立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形象。
四、几点建议
借此机会,我就我们日常工作中急需上级部门、各位领导支持、关心的几个问题作一汇报,解决好这些问题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第二次飞跃”总体目标。
1、改革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现在的镇乡(街道)司法所与综治办合署办公,人员相互兼职,人、财、物都由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司法局只对其作业务指导,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镇乡(街道)司法所的发展,同时,由于人力有限,我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也很难深入,这也影响了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我们建议把现有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改由区司法局和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双重管理,在人、财、物方面加以明确划分,同时司法所长人选由区局提议,商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区委政法委审批,并享有正科级待遇。这样做便于加强管理,进一步明确镇乡(街道)司法所的地位,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
2、加强干部交流。我局现有干部27人,其中进局8年以上13人、进局20年以上4人,其余都为近二年新进人员。当然也不是说这样不好,老同志有老同志的好处,但如果所占的比率较高,就会使整个队伍陷入“死水”,工作的创新能力不强,激情不够,主动性、创造性不够,工作凭经验,去年怎么做,今年还是这么做。因此,我们希望能够多加强干部间交流,可以是政法系统内部横向交流、局与局之间的交流,也可以与市局、兄弟县(市、区)司法局之间交流,这样就可以变“死水”为“活水”,使整个队伍充满生机,充满活力。
3、尝试配备“公职律师”。所谓公职律师是指取得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职律师执业证,在政府职能部门或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执业律师,拥有公务员和律师双重身份。近几年来,政府在管理决策过程中,遇到了大量的法律事务,面临着许多历史遗留难题等,政府职能部门配备公职律师,已迫在眉睫。为政府或部门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受政府或部门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以区政府身份代理区政府或部门参加诉讼、仲裁活动等等,公职律师以其“离得近、叫得应、专业熟、信息灵、反应快、保密好”等优点为政府或部门提供及时、准确和较低成本的专业法律服务。因此我建议尝试在有关政府职能部门配备公职律师,规范政府行为,减少不必要的信访、上访,为打造“平安宁波”、“平安鄞州”作贡献。
以上是我区司法行政系统班子建设情况的简要汇报,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 《区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汇报(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