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局编志工作汇报
关于《佛山市城市管理行政
执法志》2004年编修工作汇报
市方志办: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第二届新方志编修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局2004年9月份以来修志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局领导高度重视修志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一是统一认识。局领导认为我局虽是新机构,但佛山市的城市管理有较长的历史,发展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事业,不能割断其历史渊源。虽然,在第二届新方志编修工作中,市政府对我局没有硬性安排修志任务,但局领导仍把这项工作纳入工作计划,旨在通过编修《佛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志》(以下简称《城管志》)为资政、存史、教化等提供实文载体,总结城管工作过去的历史经验,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二是成立机构。为加强《城管志》编修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关天安任组长,副局长吴乃流、黄南飞任副组长的编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编写组,聘请原广东省《蕉岭县志》总编、高级教师林清水先生为《城管志》主笔,选调邓政明副科长和罗达两同志组成《城管志》编写组。三是搞好保障。在局资金紧缺情况下,拨出专款为编修组配备笔记本电脑等办公器材,落实有关工作用车保障,以利编修工作的开展。
二、参加培训,提升能力
为提高修志人员编写水平、拓宽个人的历史视野,我局领导主动要求修志人员参加市方志办举办的两期新方志编修人员培训班,通过学习、交流,参训人员初步掌握修志的理论和技巧,达到编修少走弯路,高效高质修志的目的。参加培训后,修志组能以社会主义新方志理论指导制订篇目、取舍资料,写出部分有分量的初稿。
三、收集资料,认真编写
(一)结合实际,拟定篇目
经过前期准备和学习后,编写组着手草拟篇目。由于我局是今年3月3 日挂牌运作的新机构,而城市管理在佛山的历史相当悠久,据明文记载,能查找的资料可上溯至清朝道光年间。鉴于我局实际情况和城市管理的历史变迁,编修组成员多方请教,反复讨论,拟出一个既符合我局实际也能反映佛山城市管理历史及现状的篇目。经局领导小组研究修改后,于9月报送市方志办办公室审核。市方志办对我局报送的《佛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志》篇目进行严格认真审定,对个别地方提出修改意见,同意按照审定篇目进行编修。
(二)收集资料,组织编修
收集资料是编写的基础,志书的优势在于引用资料的系统、全面、真实、准确。我局于今年3月挂牌运作,相关执法职能从有关部门移交、过渡,档案资料很不齐全甚至空白,编写组只能多方联系收集相关资料。特别是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后,五区合为“大佛山”。编修组按照篇目设计,将涵盖五区城市管理资料纳入收集范围,在局领导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配合下,编写组初步收集到五区行政执法局运作以来的资料、档案。同时通过各种工作联系及个人关系,联系相关职能移交前的归属单位,找寻我局职能相关历史记载,其间,得到市工商、卫生、公安、环保和市建设规划部门,特别是市方志办黄国扬主任、张丽珍同志给予局编修组大力支持,在资料、信息等方面提供了相当大的援助。
(三)分工编辑,边收边编
由于档案资料时间跨度较长,前期搜集的资料为免被遗漏等,局编写组采取“搜编相结合”的方法,及时运用资料编写成文,再对所搜集的资料进行查缺补漏。根据篇目分工,主笔林清水先生负责编修《佛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志》的概况篇并整理各种资料;邓政明同志负责编修法律法规篇和各区执法局及相关部门资料的进一步搜集工作;罗达同志负责大事记、机构设置和负责人更迭的查找编辑、打印资料等。3个月来,基本完成部分初稿,仍继续查缺补漏加以完善资料,进一步编写“行政执法”等大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料不全,收集难度大
志书是资料性的著述,资料、信息量的大小决定着志书的质量。由于我局挂牌运作不久,相关的历史资料、档案几乎空白,均要到相关部门查找。跨部门查找花费时间长、难度大及资料不易全面,况且有的部门档案管理欠规范,给编修组收集资料带来一定的困难,修编效率难以提高。
(二)人手较少,修欠经验
局编修组常务工作人员只有主笔林清水先生、邓政明、罗达同志。三人根据分工各自开展不同范围的编修工作。邓政明同志在完成编修任务的同时,还要兼顾局组织人事、宣传报道等工作事宜;罗达同志在完成编修工作的同时,还要担负上路执法、简报网站投稿等任务,身兼数职。加上编修《城管志》我们欠缺经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编修工作的进度。
下阶段的编修工作,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克服困难,力争按时保质完成《佛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志》的编修工作。
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