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强化消防工作 营造和谐消防安全环境
地已规划完成,要抓紧筹备,争取今年动工建设,明年投入使用。
二是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我市的消防站建设还严重不足,《三亚市城市消防规划》已将鹿回头、东岸、崖城、海棠湾、海坡、临春及特勤消防站列入近期建设项目,要抓紧落实,建成消防站。特别是远离市区的崖城、海棠湾,更要抓紧筹备。消防站建设是保民生、保稳定的政府工程,各部门在消防站建设问题上要给予全力支持。
三是提高消防装备建设水平。近两年,在各项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中,消防部队装备质、量上的许多不足逐步凸显,无法满足消防安保需求。要继续加大投入,想方设法解决消防部队急需的后勤保障车、通讯指挥车等现代化消防装备的问题。消防局要抓紧调研,条件成熟后报市政府研究,争取尽快解决。
三、坚持防范于未然,进一步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当前,我市高层建筑、公共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老城区等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各类致灾因素还十分突出,发生亡人火灾的危险性还很高。因此,要继续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做到“隐患不除,整治不止”。
一是继续深化消防专项整治工作。今年是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十分繁重。2月以来,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正在开展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要以贯彻实施新《消防法》为契机,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实施坚决查处,通过处罚促进整改。同时,要做好迎接国家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市监察部门要对各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若因工作不到位,被验收小组通报批评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二是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经过“6.11”火灾后的大力整治,我市红旗街、新民街、商品街及崖城镇等区域“三合一”场所的部分火灾隐患得以消除,但根本性的火灾隐患仍未得到有效整治,突出表现在:大部分居民住宅楼存在商业网点、仓库、居住、做饭“三合一”、“多合一”,人货混居现象严重;疏散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经营、仓储和住宅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仅设有一个室内疏散楼梯,一旦发生火灾,人员无法安全疏散;建筑物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各商业网点从业人员消防素质低,消防法制观念淡薄,消防安全意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不强等。这些隐患不消除,消防安全就无法保证。目前,市政府已印发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标准,市政府办和安监局作为总协调,要组织各职能部门、区管委、办事处及相关单位认真按照整治方案和整治标准实施好,力争年底前完成红旗街、新民街“三合一”场所的整治。
四、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消防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4月29日,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了2009—2010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刚才,我代表市政府与各区管委、各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这些举措,主要是为了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为确保责任书的内容落到实处,必须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将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我市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标准和办法,每年对各单位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因履行消防职责不到位而发生问题的,要进行问责;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实施责任倒查,依法追究责任。在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中,各部门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三个必须、三个决不”: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手软;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监督整改,决不姑息;特别是对那些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决不放过。
同志们,做好当前消防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希望各区镇、各农场、各部门、各单位同心协力,切实肩负起这一重任,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努力开创我市消防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不断强化消防工作 营造和谐消防安全环境(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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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我市的消防站建设还严重不足,《三亚市城市消防规划》已将鹿回头、东岸、崖城、海棠湾、海坡、临春及特勤消防站列入近期建设项目,要抓紧落实,建成消防站。特别是远离市区的崖城、海棠湾,更要抓紧筹备。消防站建设是保民生、保稳定的政府工程,各部门在消防站建设问题上要给予全力支持。
三是提高消防装备建设水平。近两年,在各项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中,消防部队装备质、量上的许多不足逐步凸显,无法满足消防安保需求。要继续加大投入,想方设法解决消防部队急需的后勤保障车、通讯指挥车等现代化消防装备的问题。消防局要抓紧调研,条件成熟后报市政府研究,争取尽快解决。
三、坚持防范于未然,进一步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当前,我市高层建筑、公共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老城区等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各类致灾因素还十分突出,发生亡人火灾的危险性还很高。因此,要继续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做到“隐患不除,整治不止”。
一是继续深化消防专项整治工作。今年是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十分繁重。2月以来,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正在开展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要以贯彻实施新《消防法》为契机,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实施坚决查处,通过处罚促进整改。同时,要做好迎接国家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市监察部门要对各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若因工作不到位,被验收小组通报批评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二是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经过“6.11”火灾后的大力整治,我市红旗街、新民街、商品街及崖城镇等区域“三合一”场所的部分火灾隐患得以消除,但根本性的火灾隐患仍未得到有效整治,突出表现在:大部分居民住宅楼存在商业网点、仓库、居住、做饭“三合一”、“多合一”,人货混居现象严重;疏散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经营、仓储和住宅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仅设有一个室内疏散楼梯,一旦发生火灾,人员无法安全疏散;建筑物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各商业网点从业人员消防素质低,消防法制观念淡薄,消防安全意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不强等。这些隐患不消除,消防安全就无法保证。目前,市政府已印发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标准,市政府办和安监局作为总协调,要组织各职能部门、区管委、办事处及相关单位认真按照整治方案和整治标准实施好,力争年底前完成红旗街、新民街“三合一”场所的整治。
四、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消防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4月29日,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了2009—2010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刚才,我代表市政府与各区管委、各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这些举措,主要是为了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为确保责任书的内容落到实处,必须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将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我市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标准和办法,每年对各单位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因履行消防职责不到位而发生问题的,要进行问责;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实施责任倒查,依法追究责任。在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中,各部门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三个必须、三个决不”: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手软;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监督整改,决不姑息;特别是对那些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决不放过。
同志们,做好当前消防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希望各区镇、各农场、各部门、各单位同心协力,切实肩负起这一重任,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努力开创我市消防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不断强化消防工作 营造和谐消防安全环境(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