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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理公司安全工作会上的讲话


在宏禹监理公司安全工作会上的讲话
市安监局副局长  陈勇
(2010年2月6日)
同志们: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宏禹公司第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主要目的是认真分析当前我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正视当前全市建设领域安全工作中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各项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堵塞漏洞,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和带血的GDP,确保我市建设项目不再发生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建设工程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加快我市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是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和增长点。但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安全生产是经济腾飞和实现优质工程的有力保障,必须认真贯彻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同时,随着我市建设投入的增加和五个重庆建设的全面推进, 带来了我市建设领域发展勃勃生机。建设监理这一行业也借这一东风,在全体监理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建立和完善的监理工作管理体系,这是以建设主管部门为主同时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的管理体系。二是培育了一大批监理企业,一大批监理人才。三是工程监理企业完成了我市一批又一批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工作,使我市形成了强有力的经济基础。 而宏禹监理公司更是为了建设好重庆,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领导重视,班子也团结,思路清晰,目标、任务明确。今天这个会开得非常及时,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
随着我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加大,一大批重点工程、民心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技术含量日益加强,施工难度大、危险性高的项目增多,建设业从业人员人数不断扩大,去年不完全统计,就从事建设行业的从业人员全市就有800万人之多,这为安全工作带来了新挑战。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与在座各位付出艰辛有关,一是经济持续来之不易;二是安全生产形势来之不易。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679起,死亡1928人(这些都是用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换来的教训)。发生建设事故142起、死亡185人,同期比较事故起数减少8起,下降5.3%;死亡人数增加3人,上升1.65%。初步扭转了从2006年到2008年全市建设安全事故起数每年递增5%~6%、死亡人数每年递增10%的被动局面。在这其中:一是房屋和市政建设发生事故84起、死亡105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6起,下降23.6%,死亡人数减少16人,下降13.2%。其中:房屋建筑和新建市政工程发生事故79起、死亡83人。发生一次死亡2人事故4起,死亡8人;企业技改工程建设发生事故5起、死亡22人。发生一次死亡7人事故1起,死亡7人,发生一次死亡12人事故1起,死亡12人;交通建设工程发生事故35起、死亡49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5起,上升75%,死亡人数增加11人,上升28.9%。其中:公路建设工程发生事故28起、死亡41人;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7人;发生一次死亡2人事故1起、死亡2人;发生一次死亡3人事故3起、死亡9人;铁路建设工程发生事故7起、死亡8人。其中:发生一次死亡2人事故1起、死亡2人;机场建设工程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水利建设工程发生事故6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28.6%,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22.2%。其中:(武隆县火炉镇实施水利工程分灌渠河道整治)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房屋拆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发生事故10起、死亡1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23.1%,死亡人数增加1人,下降6.6%。其中:发生一次死亡2人事故1起,死亡2人;发生一次死亡4人事故1起,死亡4人;其他事故3起,死亡3人。二是事故类别排名第一位是高处坠落事故,共发生66起、死亡71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46.5%和38.4%。第二位是坍塌事故,共发生14起、死亡41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9.86%和22.2%。第三位是物体打击事故,共发生26起、死亡27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8.3%和14.6%。
二、当前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在我市各方监管部门、企业责任主体的共同努力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逐年提高。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认识不足,意识不到位,措施乏力,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市委市府也清晰的认识到了这点,今年在全市的安全生产大会上奇帆市长讲,今后三年我市安全生产投入将超过300个亿,力争“老账还完、新账不欠”。要确保平均每年100亿增长,三年达到300个亿,这个投入在全国是绝无仅有的),安全生产状况不容乐观,仍然存在着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明确责任主体,定好自己的位
今年渝府发[2010]3号文件说得非常清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而我们很多监理人员把自己划规到监管部门,履行的是监管部门职责,虽是企业但不是生产企业(这在我们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时,很多监理人员都是这样认识的),这里,我要纠正这一说法和想法,你们就是生产经营单位,你们按照《对监理安全生产的若干规定》和国务院39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也要对建设安全进行监理,并负有责任。施工单位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你们一样是责任主体,是想一下,若你们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理,难道不能起到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作用吗? 
(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重视,中层打折,基层随意。
从事故调查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监理单位的领导是重视安全的,虽在投入和管理上参差不齐,但安全这根绳一直是绷起的,制定了好的工作制度、落实了人员和经费,也有好的思路,而下面的员工不把这些当回事,认为这是多余的,我请问同志们,现在是什么时候了,安全工作已成为了国家基本的战略目标之一,是一票否决制,是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你今天不重视安全,那么明天你就有可能因为安全没有了人生自由和生活七彩,远离亲人欢笑、永别亲人,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不要认为搞监理就安全,认为没有什么事情可能发生。去年,就因为不重视安全监理人员被物体打击死亡3打击人,高处坠落1人,机械伤害1人,还有刑事追究的在有人在。 
(三)监理单位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开工前的进场监理。
我们监理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各施工单位和人员进场时,一定要验明正身,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上的内容进行核对,贯穿始终。部分建设单

《在监理公司安全工作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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